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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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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49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立先生主持,于2019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表决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申请IPO项目包销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申请10,000万元资金额度用于IPO项目的包销,资金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时间以本议案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规总监辞职的议案》

公司合规总监赵嘉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合规总监职务。

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尽快选聘新任合规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朱文瑾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朱文瑾女士已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朱文瑾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5-82707766

传真号码:0755-82707993

电子邮箱:ir@chinalin.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潘宁女士、朱文瑾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潘宁女士、朱文瑾女士已获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一:朱文瑾女士个人简历

朱文瑾女士:1975年8月出生,1998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4年6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4年8月任职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拓展部;2004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职于麦格伦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04年12月至2012年9月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担任执行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担任执行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9年3月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部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7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朱文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二:潘宁女士个人简历

潘宁女士:1984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潘宁女士2009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东兴证券投资银行部、国联证券投资银行部;2011年5月至2014年7月先后担任华英证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风控官;2014年8月起担任华林有限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4年10月起担任华林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潘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立先生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撤销分支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重庆证监局核准公司撤销分支机构的批复(渝证监许可【2019】3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撤销重庆黄山大道证券营业部。

公司将根据批复要求,依法有序完成客户转移、业务了结、关闭分支机构业务场所等事宜,并在重庆证监局检查通过后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