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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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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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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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量化先锋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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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在4月9日由“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修改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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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01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3其他指标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指标。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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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股在一季度流动性和风险溢价修复,估值快速回升后,二季度市场受自身盈利修复节奏及外部贸易因素等影响,前期利好因素在被市场反应后,市场进入回落震荡阶段,随着贸易摩擦趋缓、科创板临近、以及流动性宽松的预期的提升,A股季度末反弹动力重新聚积。二季度,本基金策略以中证500量化增强策略为主,在市场波动过程中取得一定的超额收益。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平安量化先锋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0.957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39%;截至本报告期末平安量化先锋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为0.944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96%。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以上情况未消除。根据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披露,且基金管理人已经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低于200 人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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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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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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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权证投资。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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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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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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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比例中的分母为两类份额总额的合计。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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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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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估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与托管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根据《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自2019年4月9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修改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详细内容可阅读本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发布的《关于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10备查文件目录
10.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10.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10.3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5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