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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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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19-022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商业城”)监事会于2019年7月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7月1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收购深圳优依购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深圳优依购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2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均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1)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取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股东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业”)、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徐凯、深圳市顶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聚投资”)、深圳市瑞合盛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合投资”)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茂业商业、中兆投资、徐凯、顶聚投资、瑞合投资、平安证券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3)作价依据及交易作价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在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4)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全部以公司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5)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及滚存利润归属

在本次交易过渡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标的资产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之间按照本次交易前其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相对股权比例以连带的方式予以分担,并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上市公司补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6)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对象为本次重组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8)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各方协商,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市场参考价格,并以市场参考价格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即6.66元/股。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触发价格调整机制及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亦将按照价格调整机制安排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为应对资本市场波动及行业因素造成的上市公司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①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② 价格调整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③ 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

④ 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A、上证指数(000001.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包括本数)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2019年6月28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达到或超过10%,且商业城A股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商业城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的跌幅达到或超过10%;

B、申万百货指数(852031.S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包括本数)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9年6月28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达到或超过10%,且商业城A股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商业城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的跌幅达到或超过10%。

⑤ 调价基准日

在可调价期间内,满足“④ 触发条件”之一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公司可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审议调价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

⑥ 调价机制

在可调价期间内,商业城可且仅可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可选择将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90%。

⑦ 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9)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预估值暂未确定,标的资产最终交易金额、具体发行数量将在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发行数量精确至股,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不足1股的余额由交易对方赠予上市公司。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及上述约定的计算方法而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10)锁定期和解禁安排

茂业商业、中兆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茂业商业、中兆投资取得的对价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徐凯、顶聚投资、和瑞合投资为业绩承诺方,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满后,徐凯、顶聚投资及瑞合投资将进行股份分次解禁,具体限售情况按另行签署的业绩承诺协议执行

平安证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对方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而获取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1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采取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亦将按照价 格调整机制安排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本的20%。

发行价格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数量,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数量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5)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参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后,其持有的股份之锁定期安排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方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交易的相关费用、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4、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组的决议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兆投资和茂业商业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重组事宜,公司根据《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待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重组前60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茂如;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茂如。

本次重组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买资产事宜,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该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整体方案、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交易价格确定及对价支付方式、交割及对价支付、双方的陈述和保证、税费承担、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等主要内容进行了原则性约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就本次重组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本次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为5.66%;扣除同期上证指数累计涨幅2.51%的因素后,累计涨跌幅为3.14%;扣除同期申万百货指数累计涨幅-0.11%的因素后,累计涨跌幅为5.77%。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情况。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卢小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编号:2019-021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商业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7日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陈哲元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收购深圳优依购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深圳优依购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2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均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1)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取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股东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业”)、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徐凯、深圳市顶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聚投资”)、深圳市瑞合盛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合投资”)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茂业商业、中兆投资、徐凯、顶聚投资、瑞合投资、平安证券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3)作价依据及交易作价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在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4)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全部以公司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5)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及滚存利润归属

在本次交易过渡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标的资产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之间按照本次交易前其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相对股权比例以连带的方式予以分担,并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上市公司补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6)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对象为本次重组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8)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各方协商,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市场参考价格,并以市场参考价格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即6.66元/股。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触发价格调整机制及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亦将按照价格调整机制安排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为应对资本市场波动及行业因素造成的上市公司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①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② 价格调整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③ 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

④ 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A、上证指数(000001.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包括本数)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2019年6月28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达到或超过10%,且商业城A股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商业城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的跌幅达到或超过10%;

B、申万百货指数(852031.S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包括本数)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9年6月28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达到或超过10%,且商业城A股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商业城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的跌幅达到或超过10%。

⑤ 调价基准日

在可调价期间内,满足“④ 触发条件”之一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公司可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审议调价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

⑥ 调价机制

在可调价期间内,商业城可且仅可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可选择将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90%。

⑦ 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9)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预估值暂未确定,标的资产最终交易金额、具体发行数量将在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发行数量精确至股,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不足1股的余额由交易对方赠予上市公司。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及上述约定的计算方法而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10)锁定期和解禁安排

茂业商业、中兆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茂业商业、中兆投资取得的对价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徐凯、顶聚投资、和瑞合投资为业绩承诺方,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满后,徐凯、顶聚投资及瑞合投资将进行股份分次解禁,具体限售情况按另行签署的业绩承诺协议执行

平安证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对方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而获取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1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采取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亦将按照价 格调整机制安排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本的20%。

发行价格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数量,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数量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5)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参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后,其持有的股份之锁定期安排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方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交易的相关费用、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4、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组的决议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兆投资和茂业商业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重组事宜,公司根据《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待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重组前60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茂如;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茂如。

本次重组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买资产事宜,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该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整体方案、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交易价格确定及对价支付方式、交割及对价支付、双方的陈述和保证、税费承担、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等主要内容进行了原则性约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本次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为5.66%;扣除同期上证指数累计涨幅2.51%的因素后,累计涨跌幅为3.14%;扣除同期申万百货指数累计涨幅-0.11%的因素后,累计涨跌幅为5.77%。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重组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重组的具体相关事宜;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申报事项;

4、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等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应修改;

5、如有关监管部门对重大资产重组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新规定对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6、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有关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办理公司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8、授权董事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为公司本次重组提供服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哲元、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在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有关事宜。待本次重组中涉及的审计、评估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公司董事王斌投了弃权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19-023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暨

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优依购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依购”、“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商业城,证券代码:600306)自2019年7月1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号)。

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截止目前,本次重组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本次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名称 住所/通讯地址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东御街19号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39楼

徐凯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56号兰光大厦**

深圳市顶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茶光路1063号一本大楼C座302

深圳市瑞合盛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赛格景苑A栋1808室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二〇一九年七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摘要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本人/本企业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本人/本企业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及相关方面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本人/本企业提供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上述信息和资料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企业将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释义

在本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本摘要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摘要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茂业商业、中兆投资、徐凯、顶聚投资、瑞合盛世、平安证券合计持有的优依购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优依购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100%,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交易的相关费用、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方式解决。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取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交易对方为茂业商业、中兆投资、徐凯、顶聚投资、瑞合盛世、平安证券。

3、发行股票的价格

(1)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9年7月12日)。经各方协商,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为市场参考价格,并以市场参考价格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即6.66元/股。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触发价格调整机制及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亦将按照价格调整机制安排或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2)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为应对资本市场波动及行业因素造成的上市公司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①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②价格调整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③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

④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A、上证指数(000001.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包括本数)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9年6月28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达到或超过 10%,且商业城A股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商业城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的跌幅达到或超过10%。

B、申万百货指数(852031.S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包括本数)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9年6月28日)的收盘点数跌幅达到或超过10%,且商业城A股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商业城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的跌幅达到或超过10%。

⑤调价基准日

在可调价期间内,满足上述“④触发条件”之一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公司可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审议调价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

⑥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可调价期间内,商业城可且仅可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可选择将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90%。

⑦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预估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最终交易金额、具体发行数量将在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发行数量精确至股,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不足1股的余额由交易对方赠予上市公司。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及上述约定的计算方法而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茂业商业、中兆投资、徐凯、顶聚投资、瑞合盛世将另行签署相关协议,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6、锁定期安排

(1)茂业商业、中兆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茂业商业、中兆投资取得的对价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徐凯、顶聚投资以及瑞合盛世作为业绩承诺方,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限售期满后,徐凯、顶聚投资及瑞合盛世将分次解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具体限售情况按另行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

(3)平安证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对方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而获取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过渡期安排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在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产生的盈利由商业城享有;标的资产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之间按照本次交易前其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相对股权比例以连带的方式予以分担,并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商业城补足。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将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亦将按照价格调整机制安排或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本的20%。

发行价格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数量,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数量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本次参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认购的股份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方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下转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