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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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9-052

债券代码:113518 债券简称:顾家转债

转股代码:191518 转股简称:顾家转股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 603816 证券简称: 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9-053

债券代码:113518 债券简称:顾家转债

转股代码:191518 转股简称:顾家转股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次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

审议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彬等4人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马敏等19人,总计2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同时根据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回购上述2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5,840股限制性股票。

审议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9-054

债券代码:113518 债券简称:顾家转债

转股代码:191518 转股简称:顾家转股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53号文核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97.31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9,731.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31号文同意,公司109,73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0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顾家转债”,债券代码“113518”。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顾家转债”自2019年3月1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最新转股价格为36.57元/股。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105,000元“顾家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005股,公司总股本由430,088,811股变更为430,090,816股。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并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鉴于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已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30,090,816股变更为602,127,142股。

基于上述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 〔2019〕211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30,088,811元变更为602,127,14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 A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债挂牌上市等事宜。因此,本次因可转债转股事项引起的注册资本变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引起的注册资本变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9-055

债券代码:113518 债券简称:顾家转债

转股代码:191518 转股简称:顾家转股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由26.70元/股调整为17.67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由25.08元/股调整为17.20元/股。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并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由26.70元/股调整为17.67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由25.08元/股调整为17.20元/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9月12日,顾家家居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22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9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17年1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15,641,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428,141,000股。

7、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8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25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427,891,000股。

9、2018年9月27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18年10月29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18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2,80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430,691,000股。

12、2018年12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475,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430,216,000股。

13、2019年1月14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19年4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129,000股。

15、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原因及调整方法

(一)回购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并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由26.70元/股调整为17.67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由25.08元/股调整为17.20元/股。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顾家家居本次调整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顾家家居应就本次调整事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五、其他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此,本次股票激励回购价格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9-056

债券代码:113518 债券简称:顾家转债

转股代码:191518 转股简称:顾家转股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15,84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18.41元/股,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17.41元/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9月12日,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22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9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17年1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15,641,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428,141,000股。

7、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8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25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427,891,000股。

9、2018年9月27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18年10月29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18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2,80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430,691,000股。

12、2018年12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475,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430,216,000股。

13、2019年1月14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19年4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129,000股。

15、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彬等4人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马敏等19人,总计23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上述23人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315,8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未解除限售174,44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未解除限售141,4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计息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起至本次回购注销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由26.70元/股调整为17.67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由25.08元/股调整为17.20元/股。2019年央行二年期存款利率为2.10%,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计息期间为2017年9月12日至2019年7月15日共671天,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经利息调整后的股票回购价格为18.41元/股;2019年央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1.50%,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计息期间为2018年9月27日至2019年7月15日共291天,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经利息调整后的股票回购价格为17.41元/股。

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18.41元/股,回购金额为3,211,440.40元;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17.41元/股,回购金额为2,461,774.00元。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为5,673,214.40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15,84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15,840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彬等4人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马敏等19人,总计23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上述23人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315,8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若公司及个人未出现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规定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的情形,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可以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同时根据2017年度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回购价格,符合政策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回购上述2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5,840股限制性股票。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彬等4人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马敏等19人,总计2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同时根据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回购上述2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5,840股限制性股票。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顾家家居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顾家家居应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六、其他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此,本次股票激励回购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9-057

债券代码:113518 债券简称:顾家转债

转股代码:191518 转股简称:顾家转股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或“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分别以18.41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74,440股;以17.41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41,4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15,84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315,84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99-1号顾家大厦

2、申报时间:2019年7月16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1-88603816

5、邮箱: securities@kukahome.com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9-058

债券代码:113518 债券简称:顾家转债

转股代码:191518 转股简称:顾家转股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3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99-1顾家大厦一楼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31日

至2019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99-1顾家大厦

电话:0571-88603816

邮箱:securities@kukahome.com

联系人: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

2019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