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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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1

债券代码: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2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8年7月4日、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6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时以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贵州昊锐源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桑植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提供质押。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在原有质押条件基础上,对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进行接续,接续后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公司向经开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7年7月6日、2018年8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经开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经开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增加质押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经开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作为本笔委托贷款的受托银行,同时以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不超过4%股权提供质押。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10,00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在原有质押条件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10,000万元委托贷款业务进行展期,展期后期限不超过4.5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关于公司向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时以公司持有的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15%股权提供质押,后续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该笔债权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权利和权益转让给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30,00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在原有质押条件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30,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进行展期,展期后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2

债券代码: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804,227.56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2、本次华晨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43,436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713,703.23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274,299.50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868,058.73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88,500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000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62,845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9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巩家富,注册资本:271,2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配售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仓储服务;港口经营;货运经营;污泥处理处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19年3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1,844,963.12万元,负债总额1,361,701.81万元,净资产483,261.31万元,资产负债率73.81%;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95,658.13万元,净利润13,583.18万元(未经审计)。

2、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张大林,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建设、生产、销售;热力供应服务;从事电力工业的相关业务。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19年3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 439,364.90 万元,负债总额310,673.07万元,净资产128,691.83万元,资产负债率70.71%;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455.36万元,净利润1,472.06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华晨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华晨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且为公司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713,703.23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06%,总资产的34.86%,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274,29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35%,总资产的21.35%。

六、公告附件

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