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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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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0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围绕发展优势业务、提高经营质量的宗旨,共实现营业收入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91%。公司三大业务中,智能机电类业务得益于军品业务的持续增长,整体稳步增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得益于充电桩及DC/DC模块的增长,取得了良好的开端,而经过公司近两年对机顶盒业务的收缩转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节支增效,公司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上半年扭亏为盈。

1、智能机电业务

报告期内,在军工智能机电业务领域,同智机电通过强化自身业务能力,不断的加大自主研发项目来拓展新业务,从而增强自身盈利水平,业务保持了稳步增长。其中,公司特种车辆的智能供配电系统、电源管理系统、环控系统得到了发展,2018年,同智机电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在合肥高新区开工建设,报告期内,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投入6,692.14万元,进展顺利,预计2019年底建成并逐步投入使用,这为公司特种智能机电业务后续的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在结构件智能制造业务领域,福建骏鹏的经营业绩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在福州长乐区新设立的福建银河骏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厂区正加快建设,预计2019年9月建成并逐步投入使用,建成后预计智能制造产能和规模都有大幅提高,这将为公司今后迎接大批量订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新能源电动汽车零部件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嘉盛电源及银河同智业务开展良好,2019年上半年,公司紧抓充电桩、DC/DC模块、车载电动空调压缩机等业务,减少非主营业务开发,对重点产品、重点项目提供更多资源支持,通过狠抓质量,提升效率,业务情况逐步改善。下一阶段,公司在扩大营销的同时,一方面将继续加大重点项目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做好产品质量管控,成本管控,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标准,同时要抓好团队建设。

3、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销售机顶盒1.35亿元,经过公司近两年对机顶盒业务的收缩转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节支增效,公司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上半年扭亏为盈。目前整个智能机顶盒的需求仍然存在,但市场竞争激烈,在这个基础上,下一步公司紧抓重点优质客户,提升服务水平和响应速度,充分利用现有的研发、生产、销售资源,围绕物联网、5G、智能家居、智能控制等领域,引进或开发新的项目、新的产品,加快业务转型。

2019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和任务,重点发展以军用特种车辆和新能源电动车零部件业务,加大研发及市场投入,进一步扩充产品业务线并加大市场推广,提升销售和利润规模,新能源电动车在聚焦现有的电动空调压缩机、车载充电机、电源等业务的同时,积极引入扩充其他零部件业务;对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在稳定现有业务的同时,围绕智能家居硬件终端,积极引进或开发新的项目及产品,加快转型,使公司各板块业务均实现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修订后的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规定,对于施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本公司将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方法从"已发生损失法"调整为"预计信用损失法",以客户信用风险评估为核心,结合预期回款情况,考量客户的关键财务指标后,细化资产组分类及调整资产组计提比例,进行减值计提。通过计算,影响资产负债表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金额 3,380,142.32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战略调整需要,公司注销了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骏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

2019 年 7 月 13 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3日在黄山德懋堂度假村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吴刚先生由于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吴雁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秘书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拟聘任吴雁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推荐函。在规定时间内,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9年7月13日在黄山德懋堂度假村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革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刚先生由于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在公司继续担任副总经理(副总裁)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3,600股。吴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吴刚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拟聘任吴雁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推荐书。在规定时间内,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吴雁女士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吴雁女士具有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经验,对做好信息批露管理及保密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吴雁女士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经验及内外部的沟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故同意将聘任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秘书变更事项发表了意见:对吴刚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董事会秘书的事宜无异议。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吴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根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吴雁女士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董事会秘书吴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512-58449138/0551-65324452

传真号码:0512-58449267/0551-65397238

电子邮箱:wuyan@yinhe.com

通信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和路66号

简历:

吴雁女士,1970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4月-2019年6月,就职于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8年4月之前就职于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下属单位太阳能系统工程分公司总经理、上海航天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上海爱斯达克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卢森堡航天公司董事、总经理、Aerospace Solar 1 S.R.L.董事长、总经理、Mansel Solar S.R.L.董事长、总经理等。吴雁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吴雁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4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号《关于核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最终向杨晓玲等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97,435,89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3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5号《验资报告》,2016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2、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2016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作为共同方与招商银行合肥卫岗支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撤消了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将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至同智机电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500万元增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增资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由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根据上述调整,2016年1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情况如下(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止2018年末,公司已将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中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44,331.8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经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拟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2,045.0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