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短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16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6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年10月17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其他指标
注: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债券市场震荡上涨。二季度初受公布一季度经济数据偏强等因素影响,债市出现一轮调整,但此后经济数据再度走弱,债市收益率在短期反弹后再度出现回落态势,此后,虽然内外部均出现扰动因素,但市场收益率总体延续了下行态势。其中,短端收益率在4月出现下行,5-6月份呈下行态势,尤其是6月份下行幅度较为明显。
在债券资产的配置上,我们主要持仓为短期中高等级信用债,并且在5月初市场调整后增加了仓位、提升了组合久期,二季度基金总体获得稳健收益。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A、C类产品净值增长率分别为1.06%、0.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0.67%。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国债期货。本基金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委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无。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 无。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无。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中短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中短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中短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9.2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6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9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16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06月16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其他指标
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都有较好的控制,较好地实现了基金运作目标。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鹏华环保分级组合净值增长率-9.99%,鹏华环保分级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10.52%。本报告期,基金年化跟踪误差1.21%。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绿色动力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公司”)日前收到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8]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根据原环保部对泰州公司进行的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泰州公司1#焚烧炉二噁英排放浓度均值(0.19I-TEQng/m3)超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二噁英(0.1I-TEQng/m3)标准限值0.9倍,废气超标排放。
泰州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泰州市环保局对泰州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罚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2、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如果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或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泰州市环保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二、整改情况
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责令泰州公司根据泰州市环保局的具体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设备维护、人员培训,以及针对所有可能影响环评监测结果要素进行分析和整改,同时加强与当地主管业务机关的沟通,避免其他废弃物混入待处理的生活垃圾,并限期落实完成整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获知前述信息后,即刻就本事项召开环保整治专题会议,严格按照主管机关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真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属于按照指数成分股的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5.11.5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1.6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1.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9.2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6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9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16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
注:无。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酒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04月29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其他指标
注: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都有较好的控制,较好地实现了基金运作目标。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鹏华中证酒分级组合净值增长率10.40%,鹏华中证酒分级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9.28%。本报告期,基金年化跟踪误差1.19%。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11.5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5.11.6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5.11.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无。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 无。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无。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9.2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6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