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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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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版)

注:该专利系由上海港研实业有限公司转让至沃富物联网。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5、软件产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软件产品情况如下: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制、生产和销售应变式传感器(其中主要为应变式称重传感器)、仪表等元器件,提供系统集成及干粉砂浆第三方系统服务。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和销售商品,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沈阳龙腾的主要产品为电子天平,余姚银环的主要产品为浮子流量计。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以及公司个别项目对电子天平和流量计产品有少量需求,而沈阳龙腾和余姚银环的部分客户也有少量采购传感器的需求,双方出于为客户提供采购便利的考虑而代其向对方采购,因此公司对上述两家关联方均有采购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采购和销售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且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3、关联租赁

中工设计为公司原持股25%的联营企业,公司于2018年3月起向其出租位于公司物联网产业园内的房屋供其办公经营使用,双方就租赁事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注:由于公司已于2019年6月转让所持的中工设计全部股权,因此该合同实际已于2019年6月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履行

由于中工设计为公司的原参股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为支持其初期发展,打造以其为平台的“工业设计和制造业融合创新中心”,同时发挥物联网产业园的特色示范效应,公司对其前三年实行免租金的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包含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数量。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次发行前,柯建东合计控制公司70.06%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公司59.96%的股份,通过森纳投资控制公司9.28%的股份,通过申宏投资控制公司0.82%的股份。此外,柯建东还持有申克投资1.88%的股份。柯建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柯建东 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出生于197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6月至1994年8月,任宁波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市委政研室秘书;1994年8月至2000年7月,任宁波北仑柯力传感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0年7月至2002年11月,任宁波北仑柯力传感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柯力传感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宁波柯力传感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柯力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柯力传感董事长、总经理,柯力投资执行董事。现任柯力传感董事长、总经理,安徽柯力执行董事、柯力国贸执行董事、总经理、余姚太平洋董事长、湖南安斯耐柯董事长、广东安斯耐柯执行董事、大连锐马柯执行董事、四川央衡监事、陕西央衡董事长、柯力物联网执行董事、森纳投资董事长、申宏投资董事长。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以及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三)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不含土地使用权)+商誉]/净资产*1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或实收资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原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原值;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或实收资本)总额;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或实收资本)总额。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且处于较低的水平,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总体良好,各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较高,盈利质量和现金流量状况良好,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应变式传感器及仪表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群体稳定、市场占有率及知名度较高,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稳定,盈利能力良好。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来公司将着力发展高端传感器及仪表的研发与生产,提升产品档次,扩大产量,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技术研发、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继续推广干粉砂浆第三方系统服务及称重物联网产品,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前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按本公司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如有)后金额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相当于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的数额时,本公司可以不再继续提取法定公积金;

(3)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本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1)根据公司2016年6月6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基础,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2元,共计分配股利2,435.77万元。

(2)根据公司2017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基础,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2元,共计分配股利2,435.77万元。

(3)根据公司2018年4月16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基础,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2元,共计分配股利2,435.77万元。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2018年4月1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归属的议案》,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下转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