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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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19-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6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仲维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因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与仲维光未能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约定购回股票,相关质权人可能对康平公司及仲维光已违约的股票进行平仓处理,导致康平公司及仲维光被动减持其持有的股份,康平公司及仲维光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422,79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根据上述减持计划,截止2019年7月15日,减持时间已过半,近日公司收到康平公司及仲维光出具的《关于贵公司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13次,减持价格区间为7.31元/股-8.38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康平公司及仲维光本次被动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康平公司及仲维光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康平公司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康平公司及仲维光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康平公司及仲维光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