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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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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情况
的补充公告

2019-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9临-038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情况

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待法院通知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 71,658,039.05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所以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苏州圆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圆鸟”)与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上海国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公司已于2019年6月25日公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暨公司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公告》进行了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公告编号:2019 临-02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公司按《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八号上市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进行补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9年5月30日,苏州圆鸟向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湘电上海国贸退还已支付货款人民币47,685,881.6元;2019年6月6日,苏州圆鸟追加诉讼请求,要求湘电上海国贸退还已支付货款人民币23,972,157.45元,追加国贸公司和湘电股份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案暂未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苏州圆鸟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一: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二: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三: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审理: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3、案件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圆鸟提交的起诉状中陈述,2019年3月,苏州圆鸟与湘电上海国贸签订多份采购银星牌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的《产品购销合同》,苏州圆鸟支付了货款人民币47,685,881.6元,湘电上海国贸未能如期履行发货义务,苏州圆鸟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湘电上海国贸退还上述货款。

苏州圆鸟提交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中陈述,2019年4月15日,苏州圆鸟与湘电上海国贸签订采购银星牌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的《产品购销合同》,苏州圆鸟支付了货款人民币23,972,157.45元,湘电上海国贸未能如期履行发货义务,苏州圆鸟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湘电上海国贸退还上述货款。同时以国贸公司与湘电股份与湘电上海国贸财产混同为由,要求追加国贸公司与湘电股份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4、诉讼请求:

一、诉讼请求:

①判令被告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已支付货款人民币47,685,881.6元及相应的违约金;

②判令被告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追加诉讼请求:

①追加判令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退还苏州圆鸟贸易有限公司已支付货款人民币23,972,157.45元及相应的违约金;

②追加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

③追加请求胜诉后立即退还全部诉讼费。

三、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暂未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暂未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岳塘支行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190431129022145808的存款人民币24,351,434.14元由于此诉讼事项被冻结,将会对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有一定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9临-03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8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46号)。公司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生产经营

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1.99亿元,同比下降36.13%。主要产品风力发电机、交流电机、水泵及配件、城轨车辆毛利率分别同比减少23.65个百分点、8.55个百分点、20.57个百分点、6.87个百分点,除交流电机外前述产品营业收入同比降幅均在50%以上。2019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15.08亿元,同比增长54.88%。请公司:

(1)补充披露公司各类产品近三年主要客户名称、对应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

公司回复:

按照公司各类产品前五大客户的情况进行分析如下:

A交流电机板块

单位:万元

B风力发电机板块

单位:万元

C水泵及配件板块

单位:万元

D城轨车辆板块

单位:万元

E贸易板块

单位:万元

近三年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如下:

交流电机板块:交流电机主要的客户为水泵、风机类主机厂,合作稳定,没有变化。由于这些主机厂受市场项目数量及市场竞争的影响,部分主机厂每年在公司的订单量会有一定量的上下浮动。如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虽然2017年未进入公司交流电机板块前五大客户,但订单金额有2000万,与2016、2018年没有大幅的变动。

风力发电机板块:风电板块主要客户为国内五大国有电力投资公司(国家电投、中国电建、大唐集团等),客户群体基本相同,但销售规模有所变化。

水泵及配件板块:水泵板块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火力发电厂用户或总包商。相比2016、2017年,水泵板块2018年前五大客户的变动情况较大,如中电投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山东电建铁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无销售订单,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销售订单减少至325万退出前五大客户。订单减少主要因为近年来火电市场逐年萎缩,项目逐年减少,同业竞争加剧,导致订单逐年减少。

城轨车辆板块:城轨车辆板块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城轨车辆厂及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运营商,客户稳定。2018年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提高了城市申报建设地铁的门槛,导致项目减少,订单减少。如前五大客户之一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从2017年的10857万元下降到2018年3078万元,合作项目由2017年的5条地铁线减少至2018年的2条地铁线。

贸易板块:贸易板块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选择贸易对手,2018年贸易品种由有色金属类的电解镍、电解铜等逐渐转移到进口纸浆、稀土金属等产品,贸易板块前五大客户有变更。

(2)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可比公司经营情况、自身经营优劣势,具体分析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收入、毛利率全面大幅下滑的原因,说明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回复:

分板块产品营业收入、毛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交流电机板块: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小型电机分会经济信息统计部相关信息显示:从2018年度全国中小型电机行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来看,行业产销平稳增长;但由于成本不断增长,挤兑了企业盈利空间;应收应付账款全年高位运行,流动资金吃紧;行业平均综合经济效益指数下降。2018年全年电机行业销售收入480.1亿元,增长9.3%;全年行业实现利润 11.8亿元,下降62.8%。公司2019年交流电机板块营业收入上升5.61%,毛利率同比下降8.55%,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风力发电机板块:公司2017年销售风力发电成套设备415台套,实现销售收入29.82亿元;2018年销售136台套,实现销售收入9.78亿元;销售收入同比下降67.19%。主要原因是:公司2014年以及之前在手订单饱满,2015年到2017年期间,对市场产生了误判,过分强调订单品质及价格,导致订单下滑,收入减少,特别是2014年到2015年的订单在2016到2017年逐步释放完后,2018年应交付的订单大幅减少,造成收入大幅下降。且2018年风力发电成套设备订货平均价格由3600元/kW下降到3200元/kW左右,下降幅度达到11%左右。由于量价齐跌,销售规模下降三分之二,分摊的固定费用比例上升,加上钢板等主要材料价格涨幅较大,造成毛利率下降23.65%。行业可比公司风力发电机及成套设备平均毛利率2018年同比下降5.15%,公司毛利率下降23.65%,公司毛利率下降与行业趋势一致,但下降幅度更大;2018年风电行业16家主要企业销售收入745亿元,同比增加4.9%,公司收入下降67.19%,公司收入下降报告期内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水泵及配件板块:公司水泵及配件板块2017年销售收入5.59亿元,2018年销售收入2.34亿元,同比下降58.14%,业务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水泵板块所属细分下游行业主要为火电和核电,由于国家电力结构调整及节能环保需要、核电缓建,整体行业形势趋紧;二是,公司中标的火电和核电项目本应于2018年交付,由于业主方提出推迟交货,造成应交货的订单减少7379万元。销售规模下降,固定费用分摊比例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20.57%。根据水泵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3%,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0.8%。水泵板块收入增长与行业趋势不一致,但毛利率下降符合行业趋势。

城轨车辆板块:由于销售规模下降,分摊的固定费用比例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因该板块全年绝对收入相对较小,且没有同行业及上市公司数据进行比较,故在此未作分析。

(3)结合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实际情况,说明公司年报中对于市场优势等核心竞争力的披露是否客观准确;

公司回复:

公司年报披露中对于市场优势等七大核心竞争力等的披露是客观准确的,但在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未能充分体现,主要是风电营销策略失误导致核心竞争力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过分强调优质订单,造成订单减少。2018年起,公司调整了营销策略,市场订单有所增加。

(4)说明营业收入在2018年至2019年一季度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的原因,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发生变化,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2019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交流电机、风力发电机及成套设备、贸易及备件营业收入增加。相关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交流电机2019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44%,是由于“一带一路”乌兹别克斯坦水利等项目实现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风力发电机2019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3.55%,主要是风力发电成套设备、产品交付增加所致。2018年一季度仅实现3台套/0.746亿元销售收入(含双馈风力发电机等配件),2019年一季度实现33台套/3.16亿元销售收入(含双馈风力发电机等配件)。2018年起公司调整了风电营销策略,市场订单增加243台套,2019年度应交付的订单有350台套左右。2019年1月9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后国家将实现风电的平价上网,在实现风电平价上网的过渡期内,为争取获得补贴,风电开发商全力推进在建项目尽快落地,2019-2020年风电装机出现抢装潮。因抢装潮的影响,客户项目进度加快,公司一季度风力发电成套设备交付增加,收入出现增长。

贸易业务2019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57%,原因是公司一季度履行上年度已签订的合同导致。根据2019年的经营规划,公司将集中力量加大主业板块产品的出口业务,战略性大幅降低贸易规模,仅维持满足股份公司生产需求的进口业务。

备件2019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2.08%,主要是军工产品按建造合同进度确认当期销售收入所致。

2019年第一季度收入增加是订单增加及交货增加所致,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销售、生产有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②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对公司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③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④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对比分析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分析毛利率变化的原因;⑤抽样检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凭证、发货单、发票、销售合同等;⑥抽样检查营业成本发生额,选取样本检查其支持性文件,确定营业成本的真实性与准确性;⑦对2019年1季度同比变化较大的风电板块收入补充执行现场核查程序。

经核查,风电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与公司前期经营决策有关,与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不一致,风电板块毛利率较较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下降幅度更大;水泵及配件板块,由于订单推迟交货,营业收入、毛利率较上年大幅下降,收入增长与行业发展不一致,毛利率下降符合行业趋势;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现场核查,2019年一季度风电板块销售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原则。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9.12亿元,同比减少20.03亿元,为公司自2002年上市以来的年度最大亏损。其中,2018年一至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74亿元、18.56亿元、16.94亿元、16.75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82亿元、-3924.61万元、-2.09亿元、-14.8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41亿元、4.78亿元、2.11亿元和-1.24 亿元。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为27.02%,但亏损金额占全年比重为77.51%。请公司:

(1)补充披露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的构成,并对同比、环比变动比例达30%以上的项目说明变动原因;

公司回复:

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的构成相关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变动比例达30%以上的变动原因如下:

A 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5.01%,主要是风力发电机、水泵及配件、城轨车辆、贸易板块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具体原因如下:

风力发电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前期市场营销策略失误,储备在手的订单少,造成2018年排产严重不足,收入同步减少。

水泵及配件: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订单减少,排产不足。公司水泵板块产品主要应用在火电和核电行业,由于国家电力结构调整及节能环保需要、核电缓建,整体行业形势趋紧;二是本应于2018年交付的部分火电和核电订单,由于业主方因国家政策或自身项目建设规划原因,而推迟交货导致收入减少7379万元。

城轨车辆: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客户要求暂缓项目实施,报告期应交付的北京地铁9号线、厦门地铁2期工程不能如期交货。

贸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降低经营风险,夯实主业,战略性主动降低贸易规模所致。

B 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2.12%,但较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少12.89%的主要原因:一是收入下降导致固定费用分摊增加,二是报告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成本增加,如:钢材中厚板较2017年上涨15.26%、电解铜较2017年上涨2.34%。

C 2018年第四季度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42.71%,主要是2018年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D 2018年第四季度销售费用同比上升704.82%、环比上升454.45%。同比与环比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因外购件质量问题产生配件检修及更换费用,且整改施工主要集中在第二、三季度,而结算在第四季度,造成大量费用在第四季度入账。

E 2018年第四季度管理费用同比上升165.42%、环比上升198.10%,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司进行员工总量与结构优化工作,870余名员工实行内部退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辞退福利1.46亿元。

F 2018年第四季度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上升329.76%、环比上升2166.11%,主要原因如下:

(a)、坏账准备:因风电产品重大部件质量问题的整改施工集中在第二、三季度(非雨季及非冰冻时节),工程完工验收大多集中在第四季度,影响客户按期支付货款。此外,部分主要客户受自身资金紧张等原因,延期支付货款,造成账龄增长,坏账准备金同比增加0.69亿元;第四季度公司对存在债务危机、法律纠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高风险客户(武汉凯迪、北方重工、南通东泰、沈鼓通风、青岛平成)同比增加坏账准备0.88亿元;其他业务板块因账龄增长,同比增加坏账准备0.38亿元。

(b)、存货跌价准备:因产品改型升级、更新换代、市场价格下跌等原因,第四季度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亿元。主要原因是第四季度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由于企业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轴承、变流器等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公司第四季度新增订单中,该批材料已无法利用,出现减值迹象,根据技术部门的分析判断,今后也无法使用该批材料,故将轴承、变流器等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88亿元。

(c)、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18年12月28日签订5WM风电样机折价回购意向协议,对固定资产按账面净值与回购意向价格差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0.67亿元。根据上述意向协议,双方约定在5MW样机通过最终验收后进一步对风机进行提质改造,完成出质保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签订正式的回购协议并支付回购款。目前湘电风能正在积极的进行各项消缺和出质保工作,预计2019年9月完成出质保工作,10月签订正式回购协议。

G 2018年第四季度投资收益同比下降137.60%、环比下降282.58%,主要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149万元、理财产品收益减少428万元,以及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损失295万元所致。

H 2018年第四季度其他收益环比上升4795.04%,主要是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增加2,486.79万元所致。

I 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97.79%、环比下降88.92%,主要是2017年同期存在违约金赔偿收入3311万元,而2018年第四季度未产生同类收入。

J 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外支出同比上升1626.30%、环比上升30518.76%,主要原因:一是因湘电风能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湘电新能源公司电量损失,2018年12月与其达成协议减免其债务1,500.00万元;二是四季度子公司长沙水泵厂有限公司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社会职能分离的政策要求计提“三供一业”移交支出2,834.39万元。

(2)说明影响第四季度利润的主要项目是否均为当期发生,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影响第四季度利润的主要项目均为当年发生,是遵循了一贯性原则全年足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但3、6、9季度报告期存在未足额计提的问题。

(3)说明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且第四季度为负值的原因,变化趋势与以前年度是否一致。

公司回复: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受订单影响,各季度现金流量不均衡。承兑汇票占公司货款回收比重大,现金流量表仅反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收支情况,不包含承兑汇票。公司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一是风电订单增加,为应对2019年抢装潮因而采购支出增加,二是银行冻结1亿资金转入其他货币资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各季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化趋势与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关,不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变化趋势与以前年度不一致。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销售、采购、生产等环节的内部控制有效性;②对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利润表项目执行实质性审计程序;③结合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对公司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④执行分析程序,判断主要利润表项目月度间波动的合理性;⑤执行截止测试程序。

经核查,公司影响第四季度利润的主要项目均为当年发生,未发现存在跨年的情况;公司各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经营情况相符,由于受票据以及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分季度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变化趋势与以前年度不一致。

3.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销售费用8.74亿元,同比增加5.97亿元,同比增长216.12%。其中三包费用6.13亿元,同比增加5.79亿元,主要是风电机组外购件质量问题所致。请公司:

(1)列示上市以来历年三包费用数据,补充披露三包费用的确认依据、具体影响因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三包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会计差错调整;

公司回复:

A 历年三包费用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根据历史保修数据、当前三包情况,考虑产品改进、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三包费率予以合理估计:以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依据来计算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并预提三包费用,实际发生超过预提部分后,直接计入销售费用三包费。

公司自上市以来,除2018年度外,各年三包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为稳定,预提的三包费用可以满足公司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需求。2018年度三包费用占比9.89%,其中风电三包费用占比为9.71%,主要是湘电风能外购件质量问题集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影响。其他产品三包费用占比为0.18%,属于正常范围。

B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C 近三年三包费用明细核查情况

备注:三包费用主要由外购服务和物料消耗组成,按外购服务和物料领用分别统计情况如下:

2018年三包费用大幅增加,主要是外购件质量问题所引起。受条件限制,风电成套设备的外购件无法完全通过现有监测设备识别因风场现场环境变化造成的质量隐患,公司采购的主轴承、叶片、变流器等部件在初期型式认证时均符合各项参数要求,但由于实际运行的风电机组的载荷来源于随时波动的风,国内风电场在复杂恶劣环境模拟真实风况疲劳实验方面过去多年一直未有突破,造成外购件长期运行疲劳性能不足的情况,这也是国内所有风电整机企业所共同面临的技术难题。公司三包费用的核算一直是以验收结算、出库单、发票作为入账依据,2018年将当年验收结算的6.13亿元计入三包费用符合一贯性原则。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将外购件出现的质量隐患列入技术攻关项目,在“研发费用”中列支,共计1.38亿元。后经技术分析,查找原因系同批次轴承、叶片、变流器外构件质量问题造成,故在2018年10月将相关费用转入三包费用列支。“三包费用”和“研发费用”均系费用性支出,不影响当年利润,但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公司以前年度没有将三包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三包费用大幅增长是合理的,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调整。

(2)结合同批次产品销售情况、剩余质保期,说明预计未来三包费用是否仍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湘电风能因外购部件产生的质量问题,公司在2018年度已基本整改完成,公司对有质量问题的外购件供应商进行了更换,公司判断大型质量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已基本消除,后续三包费用不存在较高风险。

(3)补充披露近三年风电机组外购件名称,并按类型分别披露前五大主要

供应商及涉及质量问题所有供应商的名称、对应采购金额、对应三包费用,说明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三年风电成套设备主要外购件质量损失情况,如下表:

叶片主要供应商质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流器主要供应商质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轴承主要供应商质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4)结合采购合同条款、供应商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说明相关三包费用是否可追偿、具体追偿计划、预计受偿金额,并就存在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风机外购件质量问题已发生的三包费用和产生质量问题的责任进行法律诉讼或协商,分类列示如下:

A 叶片损失预计可追回的金额为7,457.36万元,计划2019-2020年追回。

B变频器损失公司已通过与大全凯帆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多次沟通达成和解,截止2019年7月,公司已追回4,297万元,并豁免湘电风能债务7,052.19万元,挽回了相应损失。

C 轴承损失预计可追回的金额为4,124.49万元,计划2019-2020年追回。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铁姆肯湘电(湖南)轴承有限公司索赔进展:现双方正就损失如何承担进行协商,暂未签订相关协议。故在对可追回三包费用进行计算时,未计算上述两个公司的金额。

以上诉讼事项预计受偿金额具有不确定性风险。

(5)结合确定外购件供应商的标准、程序,说明公司采购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已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

公司回复:

公司采购方面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完善外购件供应商的引入、评价、控制和退出的管理,以确保供应商具有满足公司产品质量要求和服务的能力,制定、完善了《供应商管理办法》。一是建立了供应商黄、黑名单机制,针对供应商在供货期内产品实物质量出现较大波动、批量性不合格,引起顾客、公司内部投诉或生产进度,售后服务达不到公司要求的供应商,以及出现原材料、制造过程、产品防护和追溯性等方面存在技术或质量控制缺陷,造成产品质量隐患或历次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重复出现的供应商,按照程序纳入黄名单暂停供货并追求质量赔偿。二是公司法务部针对外购件采购合同的多发性问题专门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制定了公司采购交易的基本协议,从法律条文上对公司质量索赔工作提供了依据与处理办法,并成立专项的质量索赔的法务团队,专门负责质量索赔案件的及时处理。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销售、采购、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对三包费用进行分析,分析三包费用同比大幅变动的合理性;③进行抽样测试,检查凭证、合同或订单、出库单、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④进行销售费用截止测试。

经核查,公司三包费用大幅增长与风力发电机组主要外购配件批量质量问题整改有关。公司2017年不存在大量三包费用增多的情况,三包费用明显增多的时间为2018年度,2018年三包费用均系当期发现、整改发生的费用,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调整。经了解、评估与测试采购相关内部控制,公司采购相关内部控制有效,针对外购件突发批量质量问题,如公司上述回复,公司已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4. 根据近三年年报,2016-2018年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36.60亿元、40.58亿元、29.65亿元,占当年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43%、41.81%、47.82%。公司披露称,为防控金融风险、夯实主业,报告期内降低了贸易规模。请公司:

(1)补充披露近三年贸易业务涉及的商品类型、业务模式、结算方式、利润情况,说明公司贸易业务规模较大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及其合规性;

公司回复:

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全部由全资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交易产生,该公司利用上海自贸区为平台开展以现款现货为主的贸易业务,交易涉及的商品类型有电解镍、纸浆、镍基合金、钛板等。该公司主要的业务模式有三种:

第一种为现款现货贸易,主要以现款现货采购及销售电解镍等流通性强的大宗产品,业务周期短,结算方式以电汇为主,公司绝大多数业务采取此种模式;

第二种为信用证结算贸易,主要商品类型为镍基合金、纸浆等产品,该模式利用公司银行授信开具远期信用证采购货物,时间周期一般为3-6个月;

第三种为代理进口贸易:利用公司进出口资质,为国内工厂代理采购进口钛板、特钢等产品,以现款或信用证方式结算。

公司通过多年对业务模式及交易产品的摸索,近三年来利润情况相对比较稳定,2016年实现毛利895.43万元;2017年实现毛利1197.64万元;2018年实现毛利2091.15万元。

由于现货贸易利润率很低,必须依靠规模才能保持一定的微利,因此公司的贸易板块近几年来一直保持了较大的规模,但从2018年起公司战略性逐年缩减贸易板块业务,2019年贸易板块业务规模将压缩到2018年的50%,集中力量加大主业板块产品的出口业务同时维持满足公司生产需求的进口业务。

公司收入确认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处理依据合规。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贸易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对公司主要客户进行函证;③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④抽样检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凭证、发货单、发票、销售合同等;⑤执行期末截止测试。

经核查,公司贸易业务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补充披露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对应收入金额,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相关内容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贸易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对公司主要客户进行函证;③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④抽样检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凭证、发货单、发票、销售合同等;⑤执行期末截止测试。

经核查,公司与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3)说明贸易业务与主营制造业是否存在协同效应,该项业务存在的具体金融风险及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回复:

贸易业务是国贸公司增大公司收入规模的一种经营活动,与主营制造业不存在协同效应,该业务存在的具体金融风险为经营风险。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披露《关于子公司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 临-031)国贸公司与上海煦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游供方,以下简称“上海煦霖”)及上海弘升纸业有限公司(下游需方,以下简称“上海弘升”)开展的多笔纸浆贸易业务中,国贸公司的交易相对方涉嫌合同诈骗。诈骗的合同总金额约为3.7亿元,均为远期信用证结算,其中目前已止付的信用证金额为3.2亿元,其余0.5亿元信用证金额将于2020年到期,到期后国贸公司将办理止付手续。国贸公司与下游其他需方的1.9亿元货物和涉嫌诈骗合同项下的3.7亿元货物均存放于诈骗方控制的同一仓库。由于上述仓库被查封,可能导致下游其他需方无法提取货物而可能面临的被诉赔偿风险为1.9亿元,加上信用证诈骗潜在损失为3.7亿元,国贸公司可能承担的最大风险达到5.6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告编号:2019临-036号《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子公司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等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由于上述合同涉及第三方等,国贸公司后续可能存在被诉、账户被冻结的风险。且国贸公司的贸易业务是在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范围内开展(2019年授信担保额度是16亿元,截至2019年6月底已使用5.73亿元,其中涉及合同诈骗案的信用证为3.7亿元),公司将在担保额度内承担连带责任,为其偿还到期信用证的资金支付,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运作产生较大压力,对经营业绩也会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已采取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权,尽量减少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同时,为规避风险,目前与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已全部停止。

二、关于公司资产减值计提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5.66亿元,同比增加3.94亿元,同比增长 228.87%。其中,坏账损失3.27亿元,同比增加1.60亿元,同比增长95.84%;存货跌价损失1.35亿元,上期仅144.6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7,029.29万元,上期仅355.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3,315.88万元,上期未计提。

5.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年报显示,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的政策为:对A类信用客户不设信用期,不计提坏账准备,对B-E类客户超出信用期的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2016-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72.89亿元、80.82亿元、68.53亿元,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别为16.31亿元、20.78亿元、31.75亿元,分别占比22.38%、25.71%和46.33%。请公司:

(1)补充披露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划分的具体依据、说明最近三年各等级客户数量及销售规模分别占公司总客户数量及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回复:

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划分是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办法》来执行的, 客户信用等级每年复评一次,新开发的客户当月评级。按照信用等级评分结果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客户信用等级评分内容包含客户的企业性质、行业地位、合同履约情况、订货情况等。信用等级分为A-E五类:A级为关联公司、军工企业;B级为得分75分以上的单位;C级为得分60-75分(含75分)的单位;D级为得分50-60分(含60分)的单位;E级为得分50分(含50分)以下的单位。

近三年各等级客户数量及销售规模分别占公司总客户数及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补充披露近三年A类信用前十大客户应收账款的金额、账龄,B-E类信用客户的信用期设置情况;

公司回复:

近三年A类信用前十大客户应收账款的金额、账龄如下表:

2016年

单位:万元

2017年

单位:万元

2018年

单位:万元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以应收账款客户的信用等级、信用期限和账龄相结合的方法为基础确定,对不同的客户评定不同的信用等级,给予不同的信用期限。各信用等级客户信用期分别为:A 类信用客户不计提坏账准备;B 类信用客户信用期为一年;C 类信用客户信用期为半年;D 类信用客户信用期为三个月;E 类信用客户为带款提货。在信用期内的不计提坏账准备,超过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3)补充披露公司本年度A-E类客户的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说明本年度A类客户大幅减少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2018年末对客户信用等级的评定结果,对比2016、2017年度的情况如下表:

公司2018年客户数量较2017年增加78家,其中A类客户增加10家,B类客户增加11家,C类客户增加82家,D类客户减少63家,E类客户增加38家。相比A类客户的增加数,C、E类客户在报告期内有大幅的增加。报告期内C、E类客户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客户项目减少,在我司的订货减少以及付款不及时,导致客户信用等级评分降低。根据公司《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影响客户信用等级评分的主要因素有客户的经营情况、付款情况及订货情况等。客户信用等级评分低导致了C、E类客户数增加。例如: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订货量由2017年的400万减少至2018年的61万,客户信用等级由B降为C。

(4)说明客户等级调整的审批程序,相关等级调整是否存在随意性;

公司回复:

公司每年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复评,由各单位销售部门提出对客户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各单位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调查、了解和收集信息并填报《客户信用等级评分表》报本单位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由各单位营销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司企业运营部、财务管理部审核存档并执行,企业运营部和财务管理部每年一次对各单位客户信用等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公司客户等级调整是按照管理程序审批,相关等级调整不存在随意性。

(5)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的计提政策,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前期会计差错。

公司回复:

以下主要选取风电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A 对比同行业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

B 对比同行业逾期应收款项分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C 对比同行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的计提是谨慎合理的,实际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主要是不同账龄区间的应收账款比重不同导致计提金额不同。公司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未发生过变化,保持了一致性原则,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判断及考虑因素,并考虑是否存在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况;②检查客户信用等级政策、客户信用等级及信用等级变动审批情况,测试客户信用等级的恰当性;③检查客户明细账及交付证据、复核应收账款(逾期)账龄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计算的准确性;④对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比较,分析坏账准备余额的合理性;⑤关注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回款情况,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结果判断管理层对可收回性评估的合理性。

经核查,公司本期不存在A类客户大幅减少的情况,“信用期内组合”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变化原因,为对B-D等级客户超过信用期的应收金额自动转入“超信用期组合”所致;客户等级调整有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发现公司存在通过调节客户信用等级调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根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比较,公司坏账计提政策谨慎,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合理,未发现存在前期会计差错。

6. 关于存货跌价损失。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5亿元,其中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9,745.99万元,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3,437.18万元。请公司:

(1)补充披露原材料、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库龄、对应计提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说明本年度存货跌价损失大幅增加的原因,并比较近三年相同库龄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的计提比例,说明是否存在差异及相应原因;

公司回复:

A 近三年原材料跌价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计提原材料(含外购配件)跌价准备9,745.99万元,主要是风电配件计提跌价准备8,816.97万元,其他产品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929.02万元。因产品改型升级、更新换代、市场价格下跌等原因,第四季度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亿元。主要原因是第四季度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由于企业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轴承、变流器等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公司第四季度新增订单中,该批材料已无法利用,出现减值迹象,根据技术部门的分析判断,今后也无法使用该批材料,故将轴承、变流器等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817万元。

B 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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