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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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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90%×富时中国A200 指数收益率+10%×同业存款利率。

富时中国A200 指数是富时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市值最大的200 只股票并以流通股本加权的股票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因此,本基金选择富时中国A200 指数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季度,市场预期再度改变,A股表现分歧。流动性预期、中美贸易战缓解驱动了1季度A股行情,但4月份的政治局会议表态及5月初中美贸易战升级,直接扭转了市场的乐观预期;经济数据方面,进出口、投资、消费均走弱,草根调研数据显示微观经济参与主体总体动量不足。上述预期波动下,A股2季度震荡加剧,在外资和机构投资者推动下,具有核心竞争力、业绩稳健的优质龙头公司持续走高,其他类资产则表现较弱。具体而言,食品饮料等消费类板块表现较好,周期、科技股表现较弱。

报告期,本基金维持了均衡配置的风格,组合构建上维持了一季度风格,分别从行业景气度、稳定性和成长性考虑,优选有竞争力的细分行业龙头公司(消费品和核心资产)作为底仓;景气度角度来看,继续维持券商、农业和自主可控标的配置;并从逆周期角度考虑,增加了部分优质周期公司配置(建材、汽车)。从中长期来看,有核心竞争力的优秀公司才是价值创造的源泉,也是长期超额收益的来源,本基金仍将坚持这一风格。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91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6%。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以上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投资。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正邦科技2018年7月20日发布《关于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公告》,披露下属子公司肇东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收到肇东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2018〕050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2018〕0607 号)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肇环责改字〔2018〕0607 号);公司下属分公司肇东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红光分公司收到肇东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2018〕18050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2018〕0608 号)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肇环责改字〔2018〕0608 号)。处罚原因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环保设施破损及其它环保防治措施不达标等。本次受处罚金额累计为205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0.01%,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39%,占2017年底净资产的0.03%,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生猪养殖行业在19-20年将迎来确定性景气周期,上述公司是19-20年出栏规模弹性最大的生猪养殖企业之一,公司的成本和费用改善明显,并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相关整改,加强管理,截止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未再受到环保行政处罚。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在本报告期内继续保持对其的投资。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他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8.3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 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6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