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7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自2019年5月24日起,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23日止,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转型后:
■
注:自2019年5月24日起“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商瑞丰短债 A/C”,基金代码:“003403/007210”)。
转型前:
■
注:自2019年5月24日起“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商瑞丰短债 A/C”,基金代码:“003403/007210”)。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后)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于2019年5月24日转型为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不满一年。
3.1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商瑞丰短债债券A
■
华商瑞丰短债债券C
■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①本基金于2019年5月24日转型为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不满一年。
②根据《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3.2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3月1日。
②据《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前)
■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后)
■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债市回顾:2019年二季度,4月份受经济数据好于预期影响,收益率上行调整;进入5月份受经济数据下行和中美贸易谈判恶化影响,收益率下行;5月底发生托管事件,债市遭遇流动性冲击和流动性分层,收益率整体上行,6月中下旬在央行呵护下,市场回归平稳,收益率下行,但低评级债券收益率受流动性分层影响,市场整体相对谨慎。
操作回顾:2019年二季度,华商瑞丰由混合型基金成功转型为短债纯债型基金,5月24日合同正式生效,产品在6月中下旬开始逐步配置397天以内短债。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9.5.23(转型前)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85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185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5%,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3.41%,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26个百分点。
截至2019.6.30(转型后)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001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203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7%,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0.36%,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19个百分点。
截至2019.6.30(转型后)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净值为1.0014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014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4%,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0.36%,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22个百分点。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19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19日,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为提升基金规模,我司将通过多方面的措施促进本基金的规模增长,具体经营计划如下:
(一)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持续营销力度,市场营销人员正与各代销机构进行合作,全力推进相关营销工作。同时,我司正在积极与本基金托管人进行沟通,力争在托管行销售方面加大营销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与其它潜在销售机构的合作,有针对性地寻找销售机构,拓宽渠道和客户资源。
(三)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充分认识产品的风险收益特点。
§5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后: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港股通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19上海银行CD081
2018年10月18日,上海银监局因该行对某同业资金违规投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对上海银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9宁波银行CD051
2019年6月28日,宁波银保监局就宁波银行违反信贷政策等原因罚款270万元。2018年12月13日,宁波银监局就宁波银行的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购买理财等罚款20万元。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0.2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
5.10.3其他资产构成
■
5.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可转换债券。
5.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
5.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转型前: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转型前报告截止日未持有股票投资。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3只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转型后)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后)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转型前)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前)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前)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中国证监会准予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3.《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报告期内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3月17日。
②根据《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健康生活相关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权证、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一10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一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市场呈现宽幅震荡的格局。上证指数下跌3.62%,创业板指数下跌10.75%。四月初,市场延续了一季度的惯性上涨,行业和个股估值明显修复。随着四月中旬公布的一季度经济和社融数据,市场开始担心流动性政策边际趋紧,指数开始震荡回调。五月初,随着中美贸易谈判生变,市场出现单日大跌,之后随着对冲政策预期升温,市场逐步震荡回稳。从结构上看,二季度食品饮料、建筑建材、家电等行业板块获得正收益,传媒、电气设备、电子等行业跌幅居前。
配置方面,本基金二季度以可选消费、医药、家电等白马蓝筹作为组合的核心持仓。在行业配置方面,仍坚定看好猪养殖板块。随着非洲猪瘟疫情的持续扩散,行业供给大幅收缩趋势十分明显,未来龙头养殖公司将凭借自身种猪资源、管理优势,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升,龙头企业有望获得估值和业绩的双升。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10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860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26%,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0.16%,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4.10个百分点。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预判市场系统风险较大时,应用股指期货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不变的情况下或者逐步降低股票仓位后,在市场面临下跌时择机卖出期指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报告期内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5月31日。
②根据《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含创业板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符合本基金定义的价值型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宏观面以四月底为分界线分为两部分:四月底之前,经济有变热的迹象,在地产行业的拿地端和销售端上表现尤为明显。反映在市场上,体现为风险偏好提升,可以看到市场整体呈现牛市状态,以化工为代表的周期股以及TMT为代表的科技股都取得较大的涨幅。但四月底之后,随着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提出了保持定力、坚持房住不炒的政策,使大家对宏观的预期出现一定的降温,然后在五月初,随着中美贸易战重新加剧,宏观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市场对宏观的看法逐步转为悲观,风险偏好急剧下降。回到市场上,受贸易战冲击最直接的TMT行业,以及与宏观经济紧相关的周期股都录得了较大的回撤。到了六月底,随着外部贸易战的缓和以及内部托底政策的陆续出台,社会的宏观信心又开始逐步恢复,伴随着科创板的加速推进,风险偏好得到一定修复,市场有企稳的迹象。
组合策略方面,本基金以Alpha成长策略为主,兼顾均衡配置。组合持仓大体分两大类:一部分是集中于具备长期成长价值的个股,主要分布于计算机、医药、消费等行业。随着持仓个股的稳健成长,这一部分持仓随着个股的成长取得了稳健的投资收益。另一部分配置在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关度较大的行业龙头上,包括金融、有色、建材等行业。这一部分受宏观影响较大,在四月底之后也受到了较大的损失,但我们自始至终对整体宏观向好的基本判断没有改变,我们认为阶段性的宏观降温以及外部冲击都只是路程中的波折,波折之后我们更应该看到我们背后强大的政策定力和执行力,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更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悲观,对宏观经济相关板块也没有必要悲观,本组合还会坚持在相关领域的投资头寸。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25元,份额累计净值为2.035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93%,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0.59%,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34个百分点。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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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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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报告期内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