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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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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2月25日。

②根据《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新兴活力方向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多,金融市场因中美贸易战及美伊对抗等因素导致市场波动幅度大。由于已考虑这些风险性因素,因此在二季度投资策略上,基金立足于防御为主,一则是降低了仓位,二则是将主要投资方向偏移到消费及医药类等防御性行业上。从管理结果来看,防御性成果有,但结果并不充分,基金收益仍然跑输同期上证指数及沪深300指数。这主要归结于基金账户中的中小票占比仍然较高及食品饮料占比不高,在市场风格偏向于头部公司、偏向于食品饮料等等情况下,在市场波动幅度显著强于一季度的环境中,账户组合的稳定性与收益性低于头部公司组合。

虽然短期市场受中美贸易战等事件性因素冲击较大,但在中长期内,市场受到经济发展状况影响、受行业发展态势与公司的竞争优势地位的影响更大。在中长期内,我的观点是:二季度中,中美贸易战、美伊对抗、中国经济滑坡等诸多因素叠加的情绪面影响在2018年的基础上有所放大,导致四五月份股市调整幅度大,而未来这些因素仍将不时影响到市场的投资行为方式,但考虑到今年市场风险偏好的迁移及市场人气的显著上升,考虑到中国经济的筑底爬坡,预期市场行情的上行动能仍在,期间或有波折,但部分行业指数上升的概率大。对此,在策略选择上,本基金将加大投资的主动性,多配置一些业绩与成长确定性较高的行业与公司,同时兼顾自身偏消费的投资风格,配置上将把主要力量布置在自己熟悉的消费医药等领域。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53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853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18%,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93%,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6.25个百分点。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自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6月28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1只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预测市场风险较大时,应用择时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的同时,在市场面临下跌时择机卖出期指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

此外,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本基金资产组合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稳定收益。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和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2019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对万和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号),决定书全文如下:“万和投资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作为洽洽食品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15年6月5日至2019年2月27日期间,累计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洽洽食品股份25,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超出法律限定比例0.12%。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报告期内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