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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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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银证券祥瑞混合A

中银证券祥瑞混合C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4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1日生效;

2.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末距建仓结束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3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聘用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产品与交易部交易室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环节。研究团队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团队负责投资决策,交易室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公司一直严格遵循公平交易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严格的公平交易行为。在严格方针指导下,报告期内,未出现任何异常关联交易以及与禁止交易对手间的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开展交易价差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投资回顾

2019年上半年市场整体呈现上涨,其中二季度市场出现一定程度调整,相对而言“核心资产”为代表的大盘蓝筹整体表现更为突出。猪产业链、创业板相关板块在二季度表现相对较弱。

市场表现可能由于以下因素:1.经济韧性超预期,政策对经济的影响方向有边际变化。2.中美关系的反复变化。3.包商银行事件折射出的潜在风险和影响。4.科创板推出在即,对产业升级的影响将是深远的。

投资展望

我们在2018年投资年报中,就讨论了2019年各方面的情况和2018年的不同,以及对投资可能存在的影响。从上半年的情况看,这种复杂的影响已经有所彰显。

展望后续,风险在于,经济韧性的持续性;房地产行业周期变化的不确定性;整体流动性边际变化的不确定性;中美关系的变化对经济发展的长期影响可能才开始逐步显现。

机会在于:

1〉.减费降税、发展科创板等一系列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

2〉.国内市场庞大广阔,仍存在结构性的发展机会。

3〉.改革的持续推进,或许是推动各方面发展的更大红利。

总之,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下,我们将继续发挥专业特长,灵活调整仓位和优化配置,更好的管理我们的风险和收益。审慎投资、勤勉尽责,为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9年06月30日,中银证券祥瑞混合A类份额净值为0.939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9397元;中银证券祥瑞混合C类份额净值为0.9374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9374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3%;中银证券祥瑞混合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2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3%。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的情形。

报告期内,2019年4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2019年6月25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了《关于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解决方案的报告》,明确了拓展立体渠道资源、加强与互联网及第三方销售平台合作的解决方案。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港股通投资股票,无相关投资政策。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以内,本基金持有的“东方日升”的发行主体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证监局《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12.7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披露,“九九久的经营情况较上年度大幅好转,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0亿元”;本次交易以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华信众合评报字〔2018〕第1102号)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经查,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1-11月份经营业绩未达到上述《评估报告》中的预测值,同时九九久2018年度存在多次停、限产的情况并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情况均未在公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的相关规定,宁波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本基金持有的“海正药业”的发行主体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18〕67号),公司因“未经决策擅自修改重要子公司合资合同的重要条款,且未及时披露”、“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日常经营合同相关内容”和“隐瞒影响处置收益确认的回购权等合资合同重要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的纪律处分。

本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他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以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注: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的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赎及买卖本基金。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未有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基金合同

3、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存放地点

除第6项在基金托管人处外,其余文件均在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