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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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2019-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19-039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文化生态园工程 EPC 运维管理(设计、采购、施工及运维管理一体化)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380,898,400元;其中勘察设计费8,997,600元,建安工程费371,900,800元。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项目工期:890日历天。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06月21日和2019年0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重大工程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重大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2019-035)。

近期,经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联合体上海天夏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承包人”)与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友好协商,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文化生态园工程 EPC 运维管理(设计、采购、施工及运维管理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工程地点:肥东县

3、工程内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施工全过程总承包及相关建成后的运维、公园运营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地质勘察、绿色建筑设计(含土壤氡浓度含量检测)、方案设计(含评审)、可研(含评审)、初步设计(含评审)、环评、洪评、现场勘察、地形测绘、土方测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总承包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整体移交后二十五年的运维、运营管理等

4、项目工期:890日历天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

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系肥东县政府机构,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海天夏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程款的支付

设计进度款:修建性详细规划、勘察、绿色建筑设计(含土壤氡浓度含量检测)、方案设计(含评审)、可研(含评审)、初步设计(含评审)成果通过后,付款至设计合同价的 40%;施工图完成并审图合格后付款至设计合同价的 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设计合同价款的 80%,工程全部竣工备案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施工进度款:施工单位当月完成并上报的合格工程量产值和清单造价经监理工程师及跟踪审计负责人共同审核后,按合同价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的80%,工程竣工(含室外部分)验收完毕,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后,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招标人部分和预留金)的 85%,完成工程的全部移交工作,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招标人部分和预留金)90%,提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工程决算经肥东县审计局审计结束后,根据肥东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履行维修义务且书面质量回访合格后付清(不计息)。发包人每次支付上述工程款项前承包人需提供与付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

(二)违约责任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三)争议解决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合同签署时间地点

本合同已于近日在安徽合肥签署。

三、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