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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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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8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刘伯仁先生、黄艺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谭侃、姚曙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购销原材料、产品及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度新增发生此类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为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环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意富龙环保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期限不超过10年,用于富龙环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建设,并根据融资要求富龙环保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40,500万元(含)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按持有富龙环保51%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655万元(含)。

具体获批额度、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三)、《关于关联方中标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二标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谭侃、姚曙回避表决。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积极推进建设进度,同意通过招标竞价方式确定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中人”)为中标单位,为富龙环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二标段提供总承包服务,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2,545,809.35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就中标项目签署合同等相关协议。

广东中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中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工程中标及拟签订的相关合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谭侃、姚曙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中标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二标段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8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对公司2019年全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除上述年初预计并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日常关联交易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购销原材料、产品及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税)。2019年7月1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预计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

注:因预计广晟公司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小于人民币300万元或未达到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控股股东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

广晟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8,247,689,089.97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621,837,889.4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7,987,635,888.26元。

广晟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258,648,748.86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302,665,882.73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2,292,264,906.72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广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2,000,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二)条的规定情形,广晟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未来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交易前,公司将对相关关联方的履约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分析,以确保对本公司的款项均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不能履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在审批额度内,未来公司与广晟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时,定价政策和依据将以市场化为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实际情况,其实施与执行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广晟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关联交易的定价以相关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计取。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将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朱征夫、曲久辉先生及黄显荣先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实际情况,其实施与执行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公司及广晟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关联交易的定价以相关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计取。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将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8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与会董事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环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富龙环保拟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期限不超过10年,用于富龙环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建设,并根据融资要求富龙环保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40,500万元(含)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按持有富龙环保51%股权比例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655万元(含)。具体获批额度、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7月31日

注册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有色金属园北园金荣路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批发、零售危险废物的环保再生产品、基础油,焚烧处理危险废物;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及应用,信息咨询、交流服务;环境影响评价咨询;环保设备及产品研发、维护及销售与安装;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废水及废气、噪声的治理及处置;土壤修复;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国内贸易。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龙环保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240,252,686.31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51,035,229.09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89,217,457.22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9,974,301.46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65,855.84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富龙环保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287,663,907.79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97,034,345.66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90,629,562.13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204,285.55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12,104.91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富龙环保51%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融资对富龙环保项目建设有直接的积极影响,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6,476.0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86%,本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8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中标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

二标段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积极推进建设进度,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环保”)通过招标竞价方式确定富龙环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二标段总承包单位。经过前期招标程序,拟确定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中人”)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2,545,809.35元,富龙环保拟与广东中人签署相关总承包合同,广东中人将向富龙环保提供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二标段总承包服务。

广东中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中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中标及拟签订的相关总承包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联方中标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二标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谭侃、姚曙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上元岗中成路300号大院

法定代表人:滕华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6月24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电信工程专业承包;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爆破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自有物业管理及租赁;通信及电子设备的维护;通信线路、管道维护维修,技术服务;房地产项目策划、营销和开发;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

广东中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中标及拟签订的相关总承包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二标段

2、项目性质:新建环保设施建设项目

3、建设单位: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有色金属园北园

5、工程建设范围:物化废水车间一期、综合水池、综合管廊(一共一栋单体,两个构筑物)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结构、钢结构及幕墙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及消防工程等。

6、工程工期:工程总工期150日历天

7、中标单位: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能转包,固定总价包干

9、中标价格:人民币22,545,809.35元,其中土建工程中标价15,360,130.36元,钢架构工程中标价格为7,185,678.99元。

10、付款条款:富龙环保将根据建设的具体进度分阶段向广东中人建设付款。合同金额将由富龙环保的自筹资金支付。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富龙环保对本次项目工程建设进行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所需承包单位资质、技术能力、履约能力、项目实践经验等方面,筛选及确定投标单位范围,并按照招标要求以及合理低价评标方式确定工程建设价格及中标方。富龙环保基于广东中人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以及最优惠的报价,拟确定广东中人为本次项目工程建设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人民币为22,545,809.35元。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交易价格经招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富龙环保拟与广东中人签订的相关合同的条款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其条款属公平合理,对本公司而言不逊于其他独立第三方投标人提供的条款,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二标段

2、工程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有色金属园北园

3、工程内容: 物化废水车间一期、综合水池、综合管廊。

4、资金来源: 发包人自筹

5、工程建设范围:物化废水车间一期、综合水池、综合管廊(一共一栋单体,两个构筑物)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结构、钢结构及幕墙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及消防工程等。

6、合同价款:人民币22,545,809.35元,其中土建工程中标15,360,130.36元,钢架构工程中标价格为7,185,678.99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有利于保障富龙环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的顺利推进,提升富龙环保危废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富龙环保在当地的市场竞争力及经济效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广东中人未有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朱征夫、曲久辉先生及黄显荣先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项目工程建设拟确定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人”)为中标单位并拟与其签订相关合同,有利于推动富龙环保的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富龙环保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招标要求以及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方式,通过竞价招标方式确定,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富龙环保拟与广东中人签订的相关合同的条款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于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签订,其条款属公平合理,对本公司而言不逊于其他独立第三方投标人提供的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富龙环保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二标段项目中标单位为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2,545,809.35元,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就中标项目签署相关合同。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