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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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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泳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三一重工副总裁谢志霞被交易所予以通报批评事件:

经查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谢志霞于2017年8月30日至11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4笔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3,600股.11月10日,谢志霞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上述23,600股全部卖出.经核实,副总裁谢志霞已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次违规交易获得的全部收益13,659元上交公司.作为公司副总裁,谢志霞在6个月内买入23,600股公司股票又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同时,其卖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的行为,也违反了《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的相关规定.此外,谢志霞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未按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直至2017年12月29日才就前述股份买卖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志霞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交易规则》)第1.4条,第3.1.6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谢志霞提出异议称,其违规交易金额较小且配合态度较好,请求减轻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认为,谢志霞违规交易行为较为严重,其所提出的配合态度良好等,尚不足以构成减轻处分的理由。2018年4月5日上交所对其进行了公开批评。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三一重工副总裁谢志霞事件对该公司正常经营影响很小。

本基金投资于三一重工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三一重工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三一重工,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事项对公司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新区分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东山精密(002384)于2018年8月28日发布公告《东山精密:关于高新区分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2018年6月28日,高新区(虎丘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高新区分公司进行现场监察,检查发现高新区分公司部分建设项目未完成环保验收;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生产现状和环评报告中的生产情况不符;产生的废包装桶等由厂商回收,未办理危废转移联单;部分废机油桶露天堆放,危废堆放场所无标识牌;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无事故应急池;北侧雨水总排口、玻璃切割车间旁雨水井、北侧污水总排口PH和COD指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该事件对该公司正常经营影响很小。根据相关规定,虎丘区环保局对高新区分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合计罚款人民币155.92万元。本次行政处罚主要系高新区分公司在整体搬迁过程中因意外造成污染物质泄漏所致,高新区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处罚决定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对原生产场地进行了全面整改,及时缴纳了罚款。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亦未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害。高新区分公司主要业务为精密金属件的加工等,2017年度、2018年度1-6月其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1.66%和2.43%,占比较小。本次行政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0.30%,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基金投资于东山精密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东山精密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东山精密,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事项对公司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前海联合泳涛混合A

前海联合泳涛混合C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份额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费率的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在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提高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新疆前海联合泳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新疆前海联合泳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19日刊登的《新疆前海联合泳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业绩的截止日期,增加了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说明;

2、在“释义”部分,增加了销售服务费和基金份额类别的释义;

3、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对“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6、在“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用途、金额计算及处理方式;

7、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9、在“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0、在“风险揭示”部分,增加了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1、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12、对部分表述进行了调整。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