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9-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9-037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23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转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高院”)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桂执保27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冻结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冻结股份数量:665,081,232

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

冻结起始日:2019年7月23日

冻结终止日: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正和”)持有公司股份 665,081,2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8%,已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注:除本次冻结外,其余冻结事项均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广西高院向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桂执保27号)显示,系申请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银行”)与被申请人云南正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正林”)、广西正和、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嘉公司”)、陈隆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对广西正和持有的公司665,081,232股股权及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关于上述股份冻结情况说明如下:

1、2013年10月15日,香港中科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科”)与陈隆基、王华玉及HUI Ling(许玲) 签订《关于正和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广西正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同时协议约定:香港中科通过广西正和持有洲际油气的股份,陈隆基、王华玉通过广西正和持有柳州谷阜街28,674平米商业地产。

2、本次诉讼事由:

2016年9月5日,云南正林与原告柳州银行签署《人民币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亿元,贷款期限为2年;云南正林与柳州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云南正林用其名下估值约20亿元的房地产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广西正和、利嘉公司、陈隆基与柳州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广西正和、利嘉公司、陈隆基为上述借款连带责任担保。

因云南正林经营困难,在2018年9月5日贷款到期日将无力偿还,经和柳州银行友好协商,柳州银行通过尽调及重新评估抵押物价值后同意就未还本金39,640万元展期一年。由于广西正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经和柳州银行协商一致,广西正和就本次展期贷款不再进行担保,仅保留上述抵押物保证及其他两项保证人继续担保。各方于2018年8月28日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书》(协议书编号:HT7910031180000001)并进行公证。此后,柳州银行向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更新抵押物登记手续,发现部分抵押物已被查封,无法办理更新登记手续,因此云南正林无取得展期贷款相关手续材料。

现由于云南正林逾期未归还柳州银行的借款39,640万元,导致诉讼。

综上,上述贷款为云南正林实际使用并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利嘉公司、陈隆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广西正和应不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就上述诉讼事项,云南正林已在和柳州银行进行和解,广西正和将向广西高院提出执行异议并申请解除股份冻结。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冻结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持有股票冻结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有关信息请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