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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转债代码:113522 转债简称:旭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22 转股简称:旭升转股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申购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上述认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于2019年7月12日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2019年7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旭升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019年7月24日,公司赎回上述不定期理财产品2,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56,164.38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均已到期收回。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转债代码:113522 转债简称:旭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22 转股简称:旭升转股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修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尚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转债代码:113522 转债简称:旭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22 转股简称:旭升转股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4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6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1.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8,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72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26,696,000.00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7]412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7月4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6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1,28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8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8】4606号《验证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270.4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441.59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243.7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46.6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授权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时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等。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在上述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5、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2、公司通过对首发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旭升股份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旭升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转债代码:113522 转债简称:旭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22 转股简称:旭升转股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同意对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9年7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同意对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7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同意对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19年7月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修订<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同意对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2019年7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制定<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为提高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旭升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旭升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转债代码:113522 转债简称:旭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22 转股简称:旭升转股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琼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拟补选张杰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张杰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连选可以连任。

简历:张杰,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市北仑区春晓派出所巡特警、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碶中队执法队员;现任旭升股份后期基建管理科副主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同意对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7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转债代码:113522 转债简称:旭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22 转股简称:旭升转股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一楼104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12日

至2019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19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9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 参会登记时间:2019年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

4、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周小芬

电话: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

邮箱:xsgf@nbxus.com

3、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806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