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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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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9-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9-06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9日

7、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吴建新先生

8、会议的合法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4,700.2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84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4,697.93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844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4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11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人,根据表决结果,各候选人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吴建新先生、韩力先生、王懿先生、张玉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吴建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4,699.9301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5.190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68%。

1.02选举韩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4,699.9301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5.190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68%。

1.03选举王懿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4,699.9301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5.190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68%。

1.04选举张玉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4,699.9301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5.190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68%。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严骏先生、汪海涛先生、孙振华先生的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根据表决结果,各候选人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严骏先生、汪海涛先生、孙振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严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4,699.9301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5.190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68%。

2.02选举汪海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4,699.9301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5.190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68%。

2.03选举孙振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4,699.9301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5.190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68%。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人,根据表决结果,各候选人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陈力女士、马冬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沈婷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陈力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4,699.9301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5.190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68%。

3.02选举马冬梅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4,699.9301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5.190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68%。

4、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00.20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46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9-067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7月20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在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3、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4、 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 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选举韩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聘任吴建新先生为公司总裁,吴建新先生的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聘任吴建新先生为公司总裁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19年7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聘任张立宏先生、章其强先生、缪宁先生、李曙女士、邢懿先生、陈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19年7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林冬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林冬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聘任林冬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19年7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章其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章其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章其强先生的任职资料已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且无异议。章其强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神通阀门3号基地

联系电话:0513-83335899

联系传真:0513-83335998

电子邮箱:zhangqq@stfm.cn

独立董事对继续聘任章其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19年7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洪学超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洪学超先生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洪学超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管理工作经验,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专职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

独立董事对继续聘任洪学超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19年7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陈鸣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鸣迪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陈鸣迪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神通阀门3号基地

联系电话:0513-83333645

联系传真:0513-83335998

电子邮箱:chenmd@stfm.cn

独立董事对继续聘任陈鸣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19年7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提名严骏、汪海涛、吴建新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确定严骏先生、汪海涛先生、吴建新先生三名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其中严骏先生、汪海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严骏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9、关于提名汪海涛、孙振华、吴建新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确定汪海涛先生、孙振华先生、吴建新先生三名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其中汪海涛先生、孙振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汪海涛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10、关于提名孙振华、严骏、吴建新组成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确定孙振华先生、严骏先生、吴建新先生三名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 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其中孙振华先生、严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孙振华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11、关于提名韩力等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确定韩力先生、吴建新先生、王懿先生、张玉海先生、汪海涛先生、孙振华先生、严骏先生等7名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其中汪海涛先生、孙振华先生、严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韩力先生任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三、 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韩力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TURRAMURRA HIGH SCHOOL及麦考瑞大学MACQUARIE UNIVERSITY本科学历,共青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并担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河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河北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津西集团总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任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津西集团总经理助理,2013年3月至今任中国东方集团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津西集团副总裁,2018年12月至今兼任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韩力先生曾获“河北省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 “全国企业品牌建设特殊贡献人物” “和谐中国2012年度影响力人物—中国节能环保领域十大创新标兵” “唐山市拥军模范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韩力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止2019年7月25日,韩力先生通过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772.2937万股,通过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吴建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1年7月起任启东阀门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1988年10月起任启东阀门厂厂长助理、副厂长,1992年8月任启东阀门厂厂长,1998年3月任启东市机电工业公司经理,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6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神通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建新先生是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是中国阀门协会副理事长,曾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江苏省劳动模范” “南通市科技兴市功臣” “机械工业优秀企业管理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止2019年7月25日,吴建新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4111.1592万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懿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5年4月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任云毅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15年8月至今任齐集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湖州观自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兼任优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你好世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7月至今兼任云毅国凯(上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2019年7月25日,王懿先生通过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1.8855万股,通过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玉海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1年12月至1995年12月在江苏光福机场场务连服役,1996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10月至2011年1月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特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2019年7月25日,张玉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严骏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经理,并于2010年至2013年受普华永道委派担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外聘审核顾问;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年12月至今任上海信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起担任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2014年曾担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PAcc(专业会计硕士)课程特聘讲师。严骏先生已于2016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严骏先生具有多年从事会计的工作经验,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严骏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汪海涛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1997年至2004年曾先后在国泰证券、大连商品交易所、光大证券等单位工作。2002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6年2月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2006年2月至2009年5月任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09年5月至2015年7月任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青海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巡视员、副主任,青海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2018年4月至今任上海旌旆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汪海涛先生具有多年从事企业管理的工作经验,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汪海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汪海涛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孙振华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0年8月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干部,2010年8月至2012年4月任中冶海外工程有限公司秘书,2012年4月至2017年8月任中冶海外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6月至今任天津允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振华先生已于2018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孙振华先生具有多年从事法律的工作经验,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孙振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立宏先生: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1994年7月任启东阀门厂工人,1996年7月起历任启东阀门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历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年6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12月至今兼任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能源装备事业部总经理。

截止2019年7月25日,张立宏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8万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章其强先生: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1月至2005年6月在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车间实习,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在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7年6月至2010年9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2011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战略发展部部长,2018年1月至今兼任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2019年7月25日,章其强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24万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缪宁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1985年7月至1990年1月工作于华东地质学院外事办,1990年1月至1993年1月工作于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1993年1月至2000年3月任江西民星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秘书、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生产企管部主任,2000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4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上海荣威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4年3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止2019年7月25日,缪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李曙女士: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80年1月至1983年7月任启东东海中学教师,1983年7月至1987年1月任启东市永和乡团委书记,1987年2月至1989年7月任启东棉纺织厂团委副书记,1989年8月至1994年5月任启东纺织丝绸工业公司工会联会秘书长,1994年6月起任启东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1999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启东市科技局成果科科长、副主任科员,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7年3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止2019年7月25日,李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邢懿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质量工程师,机械工程师。1995年9月至1998年3月任启东阀门厂技术科工艺室工艺员,1998年3月至1999年6月任启东阀门厂金工车间车间技术员,1999年6月至2002年3月任启东阀门厂装配车间车间主任,2002年3月至2010年10月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品管科科长,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冶金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品管科科长,2011年9月至2016年2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冶金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质量总监,2019年3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质量总监。

截止2019年7月25日,邢懿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4万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陈林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13年7月至2016年9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兼任技术中心实验室主任。2016年9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兼任江苏东源阀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江苏东源阀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2019年7月25日,陈林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4万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林冬香女士: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1994年7月起历任启东阀门厂材料会计,辅助会计,成本会计,2001年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9年7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2011年5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2013年6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2019年7月25日,林冬香女士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2万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洪学超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4年3月至2010年9月,洪学超先生先后就职于江苏丰县第二盐矿、江苏丰县面粉厂、徐州胜天铸造有限公司、徐州中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居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会计、财务主管、项目经理、财务总监等职,2010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徐州忠意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0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洪学超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管理工作经验,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专职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

截止2019年7月25日,洪学超先生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19万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陈鸣迪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0年6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2010年7月至2012年2月在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董秘助理,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运作等证券相关工作,于2010年12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八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3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2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2019年7月25日,陈鸣迪女士合法持有公司股份2万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9-06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7月20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2、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在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 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力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 会议合规情况: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选举陈力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的任期自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 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26日

附 件: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陈力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企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上海仁恒地产行政岗位,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任南通海鹰机电有限公司行政岗位,2011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总裁办主任助理,2017年6月至今任总裁办主任。

陈力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