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北京京粮鑫牛润
瀛一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人及名称已
变更的说明》的公告

2019-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19-10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北京京粮鑫牛润

瀛一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人及名称已

变更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收到北京融盛和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融盛”)的《关于北京京粮鑫牛润瀛一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及名称已变更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说明的主要内容

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牛润瀛基金”)、鑫牛润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牛天津”)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集团”)、杭州昂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石资产”)签署了《转让协议》,约定鑫牛润瀛基金和鑫牛天津分别将其持有的北京京粮鑫牛润瀛一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牛一号”)的所有合伙份额转让给和升集团和昂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和升集团和昂石资产已分别受让了鑫牛润瀛基金和鑫牛天津持有的鑫牛一号的全部合伙份额,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主要变更情况如下:鑫牛一号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已由“鑫牛润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昂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牛一号的有限合伙人已由“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变更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鑫牛一号的名称已由“北京京粮鑫牛润瀛一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北京融盛和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融盛和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公司说明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先生控制下企业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阳二号”)于2016年5月将持有的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2.5%的股权以人民币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鑫牛一号。之后由于恒阳牛业2016年税后净利润未达到4亿元的目标,陈阳友、瑞阳二号、刘瑞毅于2017年7月4日向鑫牛润瀛基金、鑫牛一号出具了《关于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和补偿款的承诺函》。在未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情况下,本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为上述《关于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和补偿款的承诺函》出具了《担保函》;本公司的子公司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就上述承诺函出具了《担保函》。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存在担保无效的情形。

根据上述《说明》,因鑫牛一号合伙人变更,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5%股份的股东和升集团成为鑫牛一号的有限合伙人,持有鑫牛一号99.98%的合伙份额。本公司认为目前上述变化尚未涉及到解决本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19-10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12,216.15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21%。具体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注:上海恒阳、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五九集团、新大洲物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2019年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判决或与当事人和解情况为准。

四、其他说明

1、上述第1案件:上海恒阳在收到该案诉讼材料前,已归还米筹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保理融资款本金500万元。

2、上述第3案件:本公司已于2019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公司收到了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赣01财保13号)有关中江信托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信息,详见《关于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3、本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披露了有关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本公司、恒阳牛业、上海恒阳合同纠纷案。近日公司通过网络查询到,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2088.3061万元股权被冻结,执行裁定书文号“(2019)浙0103民初2467号”与本案传票中案号一致。

4、本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披露了有关林锦佳诉本公司、恒阳牛业、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高安万承食品有限公司、徐鹏飞、陈阳友、许树茂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为(2019)粤0307民初3640号。后因林锦佳未缴纳诉讼费,2019年5月法院裁定其按撤诉处理。2019年林锦佳就相同案由和金额再次起诉,案号为(2019)粤0307民初10153号。近日公司通过网络查询到,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2990万元股权被冻结,执行裁定书文号“(2019)粤0307民初10153号”与本案传票中案号一致。

五、备查文件

1、米筹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诉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传票、起诉状;

2、刘泽诉本公司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

3、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陈阳友、刘瑞毅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民事诉状;

4、牙克石市振海工程有限公司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的传票、民事起诉状;

5、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诉上海凯童商贸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的传票、民事调解书;

6、王建民诉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的开庭通知书、劳动仲裁申请书;

7、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诉上海九陌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法院告知书;

8、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诉上海泰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状、法院通知。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