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19-01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铼根先生持有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王铼根先生计划在 2019年8月24日至 2020年2月1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16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018年12月19日,王铼根先生因离婚纠纷执行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090,000 股转让给屠晓娟女士,转让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6%。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的股份。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董事王铼根先生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董事王铼根先生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