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19-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9-050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或“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725-04号)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冻结通知书》((2019)粤03民初2638号之十八)。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1、冻结机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被冻结人: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控股”)

3、冻结股份数量:292,944,228股及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占公司总股本的20.35%

4、冻结起始日:2019年7月25日

5、冻结终止日:2022年7月24日,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冻结)。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从同济堂控股获悉,该股份被冻结系因2017年同济堂控股与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作组建医疗基金投资肿瘤医院项目,在基金成功发起设立后对肿瘤医院项目投资执行过程中,投资人之间在对基金及医院项目的管理上产生分歧,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了诉讼,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协助冻结通知书》((2019)粤03民初2638号之十八)。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和对公司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同济堂控股表示将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达成和解并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725-04号);

2、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03民初2638号之十八)。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