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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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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19-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9-041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9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9-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0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6元(含税)。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0),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30日,该分红方案已于2019年7月30日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如下:

1、拟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1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81元/股(含14.81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761,815,180×0.196)÷806,158,748≈0.185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仅派发现金红利,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数量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5.00-0.185)÷(1+0)≈14.81元/股。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上述调整后的价格,按回购金额上限9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769,750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806,158,748股)的7.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3、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预计本次回购的股份实施完成后,按照回购股份数量60,769,750股测算(不考虑前次回购股份的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