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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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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2019-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编号:2019-027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9,770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9年8月5日

●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683,422股

一、介绍股改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股改于2006年2月2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3月1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3月1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公司股改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改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改方案中关于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有关承诺

1、沈阳商业城(集团)、惠州市时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惠雄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持有商业城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特别承诺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郑重承诺:若在承诺的禁售期内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各股东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实施该种违约行为所得到的价款将全部划归商业城所有。

3、代为履行对价安排及其他承诺

(1)截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登记日,沈阳商业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中43,000,000股股份被质押;21,368,010股股份被冻结。

针对商业城(集团)所持公司股权全部被冻结和质押情形,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如果沈阳商业城(集团)未能及时解除其持有公司股份上所设定的冻结和质押,则其对价安排由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为履行。由此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为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得以顺利实施,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为截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登记日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无论该等股份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股权以及相关权益,或者取得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并由公司向上交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以上承诺正常履行。

三、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7年3月19日,公司第一批限售流通股27,254,535股上市流通,2008年6月18日公司第二批限售流通股2,912,217股上市流通,2010年3月26日第三批限售流通股39,300,000股上市流通,2011年8月22日第四批限售流通股204,605股上市流通,2012年3月16日第五批限售流通股20,907,940股上市流通,2013年6月20日第六批限售流通股59,675股上市流通,2014年1月13日第七批限售流通股4,160,070股上市流通,2014年12月22日第八批限售流通股119,353股上市流通,2015年7月29日第九批限售流通股8,525股上市流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现公司股本结构为: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比例的变化情况

单位:股

(1)2008年8月,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8月,沈阳商业城(集团)更名为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后,沈阳商业城(集团)因债务纠纷股份被司法拍卖,深圳市天元伟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元伟业)买受12,000,000股、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琪创能)买受20,300,000股、深圳市菲尔普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菲尔普斯)买受7,000,000股。沈阳商业城(集团)仍持有25,068,010股。

2010年3月7日,天元伟业、琪创能、菲尔普斯与中兴集团签署《偿还对价协议书》。同意向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比例偿还相应对价股份,天元伟业偿还1,991,416股,琪创能偿还3,368,813股,菲尔普斯偿还1,161,659股。上述股东共偿还对价6,521,888股,占商业城股份总数的3.66%。天元伟业、琪创能、菲尔普斯所持股份于2010年3月26日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2年2月6日,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偿还对价协议书》,同意向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比例偿还相应对价股份4,160,070股,于2012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2012年3月16日, 沈阳商业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0,907,940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截至2019年6月通过司法裁决、公证,股东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股

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为原股东将股份转让(或拍卖等)而发生变化。

(2)2007年3月19日,公司27,254,535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见2007年3月12日中证报、上证报及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008年6月18日,公司2,912,217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见2008年6月13日中证报、上证报及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010年3月26日,公司39,300,000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见2010年3月20日中证报、上证报及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011年8月22日,公司204,605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见2011年8月13日中证报、上证报及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012年3月16日,公司20,907,940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见2012年3月9日中证报、上证报及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013年6月20日,公司59,675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见2013年6月7日中证报、上证报及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014年1月13日,公司4,160,070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见2014年1月3日中证报、上证报及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014年12月22日,公司119,353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见2014年12月17日中证报、上证报及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015年7月29日,公司8,525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见2015年7月29日中证报、上证报及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德邦证券”)作为商业城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2007年8月29日修订稿)等的要求,就商业城董事会提交的商业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商业城相关股东目前已履行并正在履行其在商业城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商业城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将不会影响其他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继续履行。商业城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商业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9,770股;

(二)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9年8月5日;

(三)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四)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上市的限售流通股股东为股权分置改革时未明确表态参与股改的股东,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其先行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该部分股东所持股份(无论该等股份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股权以及相关权益,或者取得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并由公司向上交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本次上市的限售流通股股东通过公证、司法裁决,股东变更情况如下

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为原股东将股份转让(或拍卖等)而发生变化。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流通股股东于2019年6月与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原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偿还对价协议,以股份偿还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对价股份,于2019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偿还对价手续。偿还对价情况如下:

其他股权分置改革时未明确表态参与股改的股东,待履行对价偿还义务后,再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七、此前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7年3月19日,公司首次第一批27,254,535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2008年6月18日,公司第二批2,912,217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201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批39,300,000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2011年8月22日,公司第四批204,605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2012年3月16日, 公司第五批20,907,940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2013年6月20日,公司第六批59,675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2014年1月13日,公司第七批限售流通股4,160,070股上市流通。

2014年12月22日,公司第八批限售流通股119,353股上市流通。

2015年7月29日,公司第九批限售流通股8,525股上市流通。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安排的第十批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盖章的限售流通股上市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