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和《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19-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52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和《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延万华等五人与杜玉岱签署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于2019年7月31日到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延万华等九人于2019年7月31日与控股股东杜玉岱签署了新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和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基于对控股股东杜玉岱的认可与信任,公司董事长袁仲雪于2019年7月31日与杜玉岱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情况

2018年7月31日,延万华、周天明、宋军、周波、朱小兵等五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

鉴于上述委托管理期限届满,2019年7月31日,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延万华、刘燕华、王建业、宋军、周波、谢小红、周天明、朱小兵、周如刚等九人与杜玉岱签署了新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41,995,780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5.26%)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日收到控股股东杜玉岱和董事长袁仲雪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在杜玉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处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袁仲雪及其控制的关联主体均应与杜玉岱保持一致。

2、双方同意在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事项”):

(1)行使向股东大会提交各类议案的提案权;

(2)行使向股东大会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

(3)行使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4)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其他需要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3、双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拟就前述一致行动事项行使股东权利前,双方内部应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以杜玉岱的意见为准保持一致行动。

4、在协议有效期内,除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双方应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时按照事先双方协商一致意见或者杜玉岱的意见行使表决权;若因不能参加股东大会而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的,也应遵守前述约定。

5、任何一方不能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方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若双方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任何对协议的变更均须双方书面确认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生效后,双方于2018年7月3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同时终止。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延万华等九名股东与杜玉岱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袁仲雪与杜玉岱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均是基于对杜玉岱的认可和信任,为更好的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和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玉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7,678,538股;由其担任普通合伙人的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7,418,000股;延万华等九名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41,995,780股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综上,杜玉岱拥有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合并计算后共计477,092,318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17.67%。再加上一致行动人袁仲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897,906股,其控制的关联主体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100,775股。因此,杜玉岱合计可控制的公司股份为569,090,999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1.08%,不影响杜玉岱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等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