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厚信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接17版)
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传真:021-60607060
网站:www.purekindfund.com
(2)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服务。
2、其他销售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七)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9月5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集期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2、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售,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3、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售的,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或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售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失败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八)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本基金A/C两类份额的份额发售面值均为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需支付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基金的认购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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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为金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即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5)/1.00=9,905.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5.99份基金份额。
(2) 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份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并提前公告。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占所有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规模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也不得有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淳厚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淳厚基金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服务。
2、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7:00 之后以及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电子直销平台在募集期最后一个认购日的17:00之后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3、开户及认购流程
(1)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2)投资者通过电子直销平台账户当日,即可登录进行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3)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7:00 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1)在线支付
个人投资者在电子直销平台以“在线支付”方式进行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2)汇款交易
个人投资者在电子直销平台以“汇款交易”方式进行认购基金的,请使用其预留银行卡以网转账或柜台汇款方式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交易业务收账户:
【账户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业务直销专户
【账号】:19014528844668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由于汇款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 请个人投资者务必提前确保汇款资金在 T日 17 :00 (不含 17:00 )之前足额到账。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17:00 之后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直销中心在募集期最后一个认购日的17:00 之后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传真交易协议书》、《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特别申明与告知事项书》、《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投资者务必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系统开户登记的客户全称,汇款账号必须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一致。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7:00前(不含17:00)到账。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废,投资者需重新提交认购申请并确保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账户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业务直销专户
【账号】:19014528844668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
2、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17:00 之后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直销中心在募集期最后一个认购日的17:00 之后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被授权人(即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该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或《账户业务申请表(产品版)》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6)填妥的《业务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人章、经办人签章/签字;
(7)《印鉴卡》加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8)开通传真交易的需要签署《传真交易协议》;
(9)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表(机构)》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10)填妥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11)填妥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12)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特别申明与告知事项书》、《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版)》或《交易业务申请表(产品版)》,并加盖预留印鉴及经办人签字/签章;
(2)业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投资者务必在“汇款”栏中完整填写其在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系统开户登记的客户全称,汇款账号必须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一致。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7:00前(不含17:00)到账。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废,投资者需重新提交认购申请并确保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账户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业务直销专户
【账号】:19014528844668
【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份额类型为投资者认购时选择的相应类别),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二)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四)本基金发售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完成权益登记。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如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8〕161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联系电话:021-606070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吴俊文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家工商总局,100000000018305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亿壹仟陆佰玖拾万捌仟肆佰元整
存续期间:无限期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4号)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传真:021-60607060
网站:www.purekindfund.com
(2)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电子直销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服务。
2、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杜杰
联系电话:010-6083476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站:www.cs.ecitic.com
(2)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95548
网站:www.citicssd.com
(3)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4)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客服电话:95351
网站:www.xcsc.com
(5)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lxsec.com
(6)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5、19、20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宋丽雪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客服电话:(020)95396
网站:www.gzs.com.cn
(7)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8)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9)名称: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21-80358236
传真: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10)名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联系人:沈晨
联系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网站:www.jnlc.com
(11)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弄浦江国际金融广场18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021-50585353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733
网站:www.leadfund.com.cn
(12)名称: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13)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268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14)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021-36696312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 www.ehowbuy.com
(15)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扬高南路799号5楼01-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扬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服电话:400-711-8718
网站:www.wacaijijin.com
(16)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联系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客服邮箱:cs@ifastfinancial.com.cn
网站:www.ifastps.com.cn
(17)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18)名称: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6室
法定代表人:杨雅琴
联系人:李慧慧
电话:0532-66728591
网站:www.hongtaiwealth.com
(19)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站:www.snjijin.com
(20)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21)名称: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紫峰大厦1103室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紫峰大厦1103室
法定代表人:陆雯
联系人:傅翌乔
联系电话:15870677622
客服电话:0791-86692502
网站:www.jxzrzg.com.cn
(22)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宋子琪
电话:010-56251471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站:www.hcjijin.com
(23)名称: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范泽杰
联系电话:021-20530186
传真:021-20538999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站:www.ect888.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70号6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78号丁香国际西塔7楼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0-9738
传真:021-60607060
联系人:赵梓淇
电话:021-60607091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和16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 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大愚 、江嘉炜
联系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 1369
联系人: 杨伟平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