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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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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2019-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19-032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公司董事长李民,董事潘笛,董事、总经理杨恒伟,监事会主席于玲,职工监事魏玉平,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黄叶璞,时任董事郭辉,时任监事于李堃,时任财务总监王正和其他核心员工。

2、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董监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2018年6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5),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董事长李民,董事潘笛,董事、总经理杨恒伟,监事会主席于玲,职工监事魏玉平,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黄叶璞,时任董事郭辉,时任监事于李堃,时任财务总监王正和其他核心员工计划自2018年6月23日起六个月内以个人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员工拟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第一次延期至2018年12月23日到2019年6月22日。

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再次延期至2019年6月23日至2019年12月22日。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窗口期内有关人员不得对公司股票进行交易。自2018年6月23日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公告以来,增持期间出现了国内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较大、融资渠道受限等情况;在此背景下,公司开展了出售莱商银行、收购欧贝黎股权、剥离金融资产等一系列重大资产重组及重大事项,在此期间又存在业绩预告、定期报告等窗口期,导致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大为缩短,增持计划未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增持。

截止目前,相关增持主体已与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签署了相关合同,并已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但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窗口期,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开始增持,增持主体将在合适时机通过私募基金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该增持计划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