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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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年化收益率”、 “运作期实际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式详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的约定。
基金管理费以每个运作期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按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运作期年化收益率”对应档数的管理费率在运作期最后一日分别计提,当期运作期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A/E=EA/E×FA/E×当期运作期合计日历日天数÷365
HA/E为A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当期运作期应计提的管理费
EA/E为当期运作期最后一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或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FA/E为A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适用的当期运作期管理费费率
管理费计提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运作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基金业绩更新至2019年3月31日。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6月24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