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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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9-035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9年8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现场出席会议9人,独立董事郑伟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湘鲁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黎宗剑董事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日期距离会议召开日期不足5个工作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置的议案》,同意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委员会、投资委员会。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浩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刘浩凌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同意推举黎宗剑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履职期间为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刘浩凌先生董事长任职资格获批之日止。

表决情况:

对选举刘浩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对推举黎宗剑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的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黎宗剑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7人):刘浩凌(主任委员)、李全、黎宗剑、熊莲花、胡爱民、Edouard Schmid、程列;

投资委员会(7人):杨毅(主任委员)、李全、黎宗剑、郭瑞祥、胡爱民、彭玉龙、程列;

审计委员会(7人):耿建新(主任委员)、郭瑞祥、李琦强、彭玉龙、李湘鲁、郑伟、程列;

提名薪酬委员会(7人):郑伟(主任委员)、熊莲花、李琦强、Edouard Schmid、李湘鲁、耿建新、马耀添;

风险管理委员会(7人):李湘鲁(主任委员)、李全、杨毅、郭瑞祥、李琦强、郑伟、马耀添。

其中:

李全先生的上述任职以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并获得监管机构的任职资格核准为前提。

刘浩凌先生、李琦强先生、Edouard Schmid先生、马耀添先生的上述任职以获得监管机构的任职资格核准为前提。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9-036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

北京监管局核准、董事退任

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核准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郭瑞祥任职资格的批复》(京银保监复 [2019]558号),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已核准郭瑞祥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时,经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董事会14名董事中,具备任职资格的董事已达10人(含已取得任职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组成人数要求,第七届董事会依法正式组成。

郭瑞祥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期自2019年7月31日起至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郭瑞祥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董事退任

第七届董事会依法成立后,刘向东先生、吴琨宗先生、DACEY John Robert先生及梁定邦先生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退任本公司董事,上述董事确认其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及并无任何有关其退任而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的事项。董事会谨向刘向东先生、吴琨宗先生、DACEY John Robert先生及梁定邦先生在任期内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选举董事长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刘浩凌先生于本公司2019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获选举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其董事长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刘浩凌先生的简历请参见附件。

在刘浩凌先生的任职资格获批之前,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推举董事黎宗剑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履职期间为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刘浩凌先生董事长任职资格获批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附件:刘浩凌先生简历

刘浩凌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7月出生

刘浩凌先生自2019年6月起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副总经理兼综合部/银行二部主任,自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担任汇金公司综合部/银行二部主任,自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担任汇金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11年5月至2016年6月担任汇金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自2012年12月至2017年5月担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事;自2008年3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业务主管及高级经理;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9月担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担任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部经理;自2003年7月至2007年3月担任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自2002年1月至2002年6月担任组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刘先生于1995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英语学士学位,于1997年7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于1998年5月获得美国爱荷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于2003年9月获得英国伦敦大学伦敦商学院金融学硕士学位。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19-037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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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9年8月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现场出席会议4人。会议由监事长王成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日期距离会议召开日期不足5个工作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高立智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高立智女士担任股东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高立智女士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高立智女士的简历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6日

附件:高立智女士简历

高立智女士,41岁,中国国籍

高立智女士现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保险板块董事总经理。高女士于2016年加入复星集团。在此之前,高女士自2007年3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前身)副处长,自2000年7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北京海关。高女士于2000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于2004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