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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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7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其中李忠智先生、王红波先生、郭美珍女士、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共7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4亿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2019年8月7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19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4亿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提供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提供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19年8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资金预算,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向下述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下表数据均为被担保公司单体财务报表数据,2018年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注:抚州市雅臻物流有限公司和长沙泰诺物流有限公司均为2019年7月份成立,尚无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四、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4亿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该等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9%,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至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2019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8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19年8月21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红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