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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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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9-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公告编号:2019-074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众兴”)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水发众兴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质押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简称“青岛银行济南分行”),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6%,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8月2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水发众兴持有公司股份120,950,35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累计股票质押数为60,113,184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9.70%,占公司总股本的14.91%。

1、 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

水发众兴本次股份质押用于自身资金周转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水发众兴资信状况良好,就本次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现金股利、投资收益等。水发众兴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尚智勇先生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尚智勇先生。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尚智勇先生。本次变更只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