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日日鑫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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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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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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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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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27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农银汇理日日鑫交易型货币市场A类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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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农银汇理日日鑫交易型货币市场C类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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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农银汇理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2月27日至2019年3月31日)
1. 农银汇理日日鑫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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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农银汇理日日鑫货币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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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3)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4)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27日)起六个月,建仓期满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货币经纪服务费(如有);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2、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均为0.25%,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0%,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由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中第4-12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9年2月1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进行更新。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对基金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五)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的数据。
(六)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更新为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的数据。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
(上接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