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8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8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明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昕、高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