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海通证券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9-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协商一致,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海通证券的费率优惠。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9年8月12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海通证券页面公示为准,但折扣不低于1折,原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将不再享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认)购费率执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海通证券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海通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海通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海通证券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海通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海通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在浙江同花顺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定期定额投资

单笔最低限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公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8月12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同花顺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最低限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通过同花顺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

二、 调整内容

自2019年8月12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时,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最低限额。

原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最低限额低于上述限额的,不再调整。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同花顺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具体交易规则请遵循同花顺基金的规则执行。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85、0571-56768888

网站:www.10jqka.com.cn

五、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