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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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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65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0亿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人民币20亿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期限为三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借款基准利率。

本项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郑建华先生及朱斌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66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十六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0亿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人民币20亿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期限为三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借款基准利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9-067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及其附属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有关借款之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仅为根据目前的公司业务状况及未来发展预测的金额。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天沃科技及其附属公司预计将向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借款,每年的借款额度为20亿元,期限为三年,天沃科技计划与电气总公司据此签订《借款框架协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0亿元借款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对《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0亿元借款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乃于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其条款公平合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相关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合理,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该项议案时所有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注册资本:908036.6万元;企业类型:国有企业(非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郑建华;主营业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电气总公司总资产2507.96亿元,净资产741.26亿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145.28亿元,净利润52.39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构成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基本内容

电气总公司将为天沃科技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人民币20亿元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期限为三年。借款将用于天沃科技及其附属公司日常运营所需。

(二)定价政策

电气总公司向天沃科技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借款基准利率。

(三)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天沃科技计划与上海电气总公司据此签订《借款框架协议》,《借款框架协议》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双方有权权力机构审批后生效;有效期为自天沃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交易上限

天沃科技及其附属公司预计本次与电气总公司的借款之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认为,《借款框架协议》系在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向电气总公司所支付的借款利率等借款条件并不逊于天沃科技向其他独立人士提供的价格及条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天沃科技与电气总公司之间所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相关持续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并不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