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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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19-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36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日和2018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2018年9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19年1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其中50%-60%用作股权激励,剩余40%-50%用作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即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

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按照上述用途进行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则对应未转让(未全部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依法注销。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8年9月1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9月1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8-039号公告)。

(二)鉴于公司将于2019年8月28日披露半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回购股份,即公司回购期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3日。

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完成回购事项,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193,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回购最高价格12.3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51元/股,回购均价10.6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302.55万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回购方案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8月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8-025号公告)。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王晨先生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于2018年9月17日分别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5万股和4,000万股给非关联境内自然人许永坤先生和项今羽先生(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8-040号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8,193,731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其中50%-60%(即9,096,865-10,916,239股)用作股权激励,剩余40%-50%(即7,277,492-9,096,866股)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内容以及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