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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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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054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在中美贸易摩擦的升级以及全球经济需求进一步放缓的背景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1亿元,同比增长2.02%,实现净利润2.65亿元,同比减少5.56%。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1、技术研发实力不断加强:

公司依托下属“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创新与技术储备,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注入科技力量。

2019年上半年,公司研发经费同比增加38.99%,均高于销售收入、净利润的增长。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量282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213项、实用新型专利43项、软件著作权26项;累计专利申请1098项,报告期内新增专利申请40项,其中PCT国际专利申请12项,发明专利累计申请684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4项、地方标准1项、行业标准4项,参与开发IPC中文标准3项,同时公司还荣获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先进企业称号等荣誉。

2、市场结构不断优化:

(1)内销占比提升:2019年上半年,内销金额占销售收入的29.05%,内销占比同比上升了3.81%,内销金额同比上升18.70%,内销占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2)开启全产品线布局且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19年上半年,公司中大批量订单(20平米以上)的销售面积占比达68.76%。高频高速板、FPC和IC载板业务均取得积极进展,增势良好。高频高速板同比增长200.12%;FPC方面:三德冠2019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5.82亿元,同比增长18.39%,实现净利润0.76亿元,同比增长52.68%;公司于2019年6月收购了普诺威40%的股权,正式开启了IC载板领域的布局。

(3)销售组织架构优化: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公司对集团销售部做了组织架构的调整,由原来的销售区域划分变为行业组划分,分为五大行业组:分别是通讯行业组;安防、医疗、航空军工行业组;工控行业组;汽车电子行业组;服务器、存储行业组。公司客户的行业分布均衡,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稳健经营。

(4)推进大客户合作战略:公司积极推动行业大客户销售策略,加强与世界500强及各行业领头企业的合作,包括与艾默生、博世、施耐德、霍尼韦尔、3M、飞利浦、东芝、松下、伟创力、富士通(Fujitsu)、麦格纳(Magna)、谷歌(Google)、村田制作所、中国中车、海康威视、大华科技等都达成了稳定的合作。

其中5G客户方面,公司合作的主要客户有中兴通讯、烽火通信、普天、康普(CommScope)、Calix等战略客户。

4、产能继续扩张:

2019年上半年,公司生产和销售PCB的面积分别为132.98万平方米、138.50万平米,产销率达到104.15%。

江门崇达二期(二厂)是IPO的募投项目,目前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19年产能已经释放。

公司在珠海高栏港开发区购买了400亩土地,用于建设年产640万平米PCB项目的珠海崇达工业园,该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第一期计划投资10亿元,已于2018年三季度动工建设,建设周期约为两年。

公司公开发行的8亿元可转债上市(债券代码:128027),用于公司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江门崇达的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和大连崇达的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427.59万元。报告期内,江门崇达和大连崇达技改项目分别实现效益1,511.55万元和615.63万元。通过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技术能力、生产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上半年度,由于财政部有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1次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2017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055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在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4),《2019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056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剑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4),《2019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7)。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057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840,0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90003号验证报告。

(二)截止到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帐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然后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审批后予以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会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1月12日,公司及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崇达”)、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崇达”)、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崇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福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大连开发区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系本公司及深圳崇达、江门崇达、大连崇达、中信建投分别与中行南头支行、工行福永支行、农行大连开发区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的银行账户,用于存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中行深圳西丽支行为中行南头支行下属分支机构。

注2:截止2019年0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794,895.88元(其中不包含2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19,5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8年1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61,526,457.03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8】48290001号《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单笔金额并且总额度不超过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截止2019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9,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1,000万元。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9年0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25,794,895.88元,加上购买理财产品195,000,000.00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30,794,895.88元。

以上募集资金的剩余金额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

附件一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058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据此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修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变更日期

1、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2、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通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分别自2019年6月10日、6月17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相应执行。

(三)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2、利润表: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会计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19-059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债”,债券简称:崇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27),公司控股股东姜雪飞先生配售崇达转债4,850,733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63%。

2018年8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姜雪飞先生的通知,自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期间,姜雪飞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的崇达转债1,618,539张,减持后其仍持有崇达转债3,232,194张,占发行总量的40.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在指定信息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2019年7月3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姜雪飞先生通知,自2018年8月30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姜雪飞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崇达转债合计832,194张,减持后其仍持有崇达转债2,4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3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2019年8月1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姜雪飞先生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4日期间,姜雪飞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崇达转债合计810,1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13%。本次减持后,姜雪飞先生仍持有崇达转债1,589,900张,占发行总量的19.87%。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