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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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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9-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89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出具的(2019)辽01民初676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大股东关联方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硅谷”)于2018年6月25日与北京北洋博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洋博天”)签署了《借款协议》,借款金额6,415万元,借款期限90天,借款年利率为24%。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2018年9月30日,文化硅谷与北洋博天签署了《关于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安排的补充协议》,出借方北洋博天同意对第一笔借款的期限予以展期,并向借款方文化硅谷新增6,414万元借款,将《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期限从原日期展期至2018年12月30日,并除第一笔借款的担保方外,新增公司前两名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作为担保方,对上述两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内容公司已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公司主要资产被冻结暨违规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81号)。

二、相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沈阳中院出具的(2019)辽01民初676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沈阳中院已受理北洋博天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应当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沈阳中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及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北洋博天提起的诉讼保全申请,沈阳中院裁定冻结公司等八名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50,722,048.72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公司通过网上银行及企查查APP查询的方式,获悉北洋博天申请冻结公司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关于上述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文书。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系公司董事长未经公司审批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印章所致。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公司将积极通过合法渠道主张权利,解决上述因违规使用印章导致公司涉诉的情形。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