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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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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8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华森制药全体员工围绕公司战略及公司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经营管理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19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544.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0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19.9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25%。具体到经营管理层面,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董事会提出的“一、二、三、四、五”发展方针,围绕药品研发、药品销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资本运营及其他五个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一)药品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研发按照计划稳步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顺利,新产品开发布局合理。此外,公司积极开展外部合作,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

1.一致性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在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工作方面,公司明星品种威地美(铝碳酸镁咀嚼片)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顺利,相关申报资料已提交至国家药审中心,预计今年下半年得到审评结果。此外重点品种威地美(铝碳酸镁片)以及潜力品种欧德曼(盐酸特拉唑嗪胶囊)等口服固体制剂药物的一致性评价工作亦在积极推进中。

在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方面,公司正按计划积极推进首仿品种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胃肠道经典用药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等多个品规注射剂的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

2.新产品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务实的态度着力于与公司优势领域及现有资源具有协同效应的研发项目开发,坚持践行符合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创新道路。公司研发策略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立足三大优势领域(消化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耳鼻喉科),并逐步向肿瘤及代谢性疾病(重点糖尿病)领域拓展,不断丰富产品管线。短中期内公司将布局高端仿制药、改良型创新药(505b(2))、精品中药,长期公司将着力1类创新药及生物制剂领域的药品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寻求合作开发、产品引进的机会,已将创新药列入公司战略发展的重点方向,拓展新产品导入渠道,与国内外创新药物研发公司广泛接触,并且整合精品中药、高端仿制药、创新药及生物用药领域的高端资源,继续夯实公司细分领域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与人福医药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并已经开始与美国制药企业Epic Pharma展开合作,引入公司首个ANDA品种盐酸丁螺环酮片。盐酸丁螺环酮片主要用于治疗广泛性焦虑症和其他焦虑性障碍,是一种全球指南推荐安全性较高的抗焦虑药,该药物已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2017年版)甲类,并被收录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中,目前国内尚未有同品种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无论从产品属性、市场准入情况和市场竞争格局方面来看,该产品的引入将夯实公司在精神神经系统用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盐酸丁螺环酮片亦为公司引入首个ANDA品种,随着该产品技术转移工作的稳步推进,将开启公司药品国际注册的新篇章,为公司后续引入欧美产品积累国际注册相关经验。除人福医药之外,公司亦先后与力品药业、百奥药业、博腾股份等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创新药研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原料药开发及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形成强有力的资源互补,助力各自协同发展。

围绕公司战略及研发策略,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囊、甲磺酸雷沙吉兰片、富马酸沃诺拉赞(Vonoprazan Fumarate)等重点仿制药项目的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研究工作,其中全球唯一获批的速释PPI抑制剂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囊已完成仿制药相关研究,申报材料已报产,等待NMPA生产批件。随着上述重点品种的上市,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在精神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用药领域的产品管线,持续提升公司在传统优势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持续践行中西并重的发展战略,在目前4+7带量采购的大背景下双主线发展,在有效抵抗系统性风险的同时,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在精品中药布局方面,公司抓住《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和《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带来的简化经典中药申报流程的机会,结合自身优势领域,立项“华森经典名方1号”及“华森经典名方2号”研究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开展相关物质研究的基础工作,力求进一步夯实公司在中药板块的传统优势;与此同时,公司结合自身“精品中药”的战略布局持续打造中药产业链,通过开展加强中药材源头控制的系列研究工作,践行“道地药材”理念,从源头上控制中药产品质量,为老百姓提供放心药、满意药。

(二)销售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实施星火计划的力度,不断扩充自营销售队伍,加强KA零售连锁队伍建设,继续拓宽销售渠道网络,进一步夯实以公立医院为主战场,拓展民营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连锁药房以及电商平台协同发展的思路,共享通路资源,进一步扩大市场网络。具体而言:

在营销队伍及主要销售渠道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市场网络不断扩大,营销队伍不断壮大,为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市场终端的销售放量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基础。公司公立医院终端客户与基层医疗机构终端客户分别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等级以上公立医疗终端客户3529家,拥有基层医疗机构终端客户近1045家,分别较2018年末增长3.55%和4.92%。

在KA零售(大型医药零售终端)渠道建设方面,公司与全国KA百强连锁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客户包含大参林、一心堂、桐君阁、成大方圆、贵州一树、漱玉平民大药房等。公司20余年公立医院学术推广经验的积累为带动KA零售连锁终端销售放量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报告期内整体KA渠道销售收入较2018年同期增长53.66%。

在产品推广及重点产品销售方面,公司加强了学术推广力度,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学术会议、学术活动,加强销售行为以及过程管理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司学术推广的力度和成效。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保持中西并重态势,五大权重品种威地美(铝碳酸镁片/咀嚼片)、甘桔冰梅片、都梁软胶囊、痛泻宁颗粒以及长松(聚乙二醇4000散)合计实现销售收入24,483.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5%,其中:

1.公司独家中成药甘桔冰梅片,为《中医耳鼻喉科临床诊疗指南》推荐用药,上市以来销售收入一直稳步增长,2016~2018年销售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16%,2019年上半年甘桔冰梅片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0.77%。凭借良好的治疗效果,甘桔冰梅片渠道覆盖较广,市场品牌美誉度较高,受广大医务工作者及患者认可度较高,根据米内网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甘桔冰梅片为2018年全国城市公立医院五官科用药TOP7品种(咽喉类用药排名第三);甘桔冰梅片2018年度全国城市公立医院五官科用药市场占有率为2.7%;在全国县级公立医院五官科用药市场占有率为2.28%,为2018年全国县级公立医院五官科用药TOP8品种(咽喉类用药排名第四)。

2.痛泻宁颗粒为公司独家中成药品种,自2016年进入国家医保后放量明显,2016~2018年销售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82%,2019年上半年痛泻宁颗粒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3.99%,目前该品种已步入自进入全国医保后的稳定上量期。

3.长松(聚乙二醇4000散)为289目录全国基药品种,近年来呈逐步放量趋势,2016~2018年销售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00%,加之受2018年底该产品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助益,该产品2019年上半年较2018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8.65%。

在剂型结构调整的产品销售方面,公司于2016年取得的16个冻干粉针剂型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注射剂剂型产品呈快速增长的态势,冻干粉针剂型重点品种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2.27%,注射用奥美拉唑钠较上年同期增长16.22%,注射用七叶皂苷钠较上年同期增长389.96%,注射剂产品整体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2.71%,公司产品管线剂型结构持续优化。

(三)生产质量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生产方面持续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有效防范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风险,产品始终保持出厂成品检验、药监局抽检、国家评价性抽检和市场抽检合格率“四个100%”,坚决保障市场产品的高质量供应。在产品的生产供应过程中,报告期内公司产成品产量整体较上年有所提高,并在保质的同时注重成本管控,水电能耗平均单耗有一定降低。

募投项目建设方面,自2016年开始投入建设以来,推进顺利。鉴于目前医药行业变化较快,对药品质量要求更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医药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是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此背景下,2018年8月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的议案》,同意增加“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概算,由35,125.94万元增加至62,340.58万元。对募投项目中的部分设备投入计划进行了升级,并拟采用MES系统,且按将照欧美cGMP标准打造智能车间。目前“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全面完工,项目建设工作主要集中在相关生产设备设施的安装及生产线的联动调试、MES系统及弱电网络的建设,预计部分生产线可在下半年开始试生产验证等相关工作。在cGMP车间美国FDA和欧盟EMA认证方面,公司已经开始着手大量的工作。2019年上半年,公司引入首个ANDA品种(盐酸丁螺环酮片),并开始着手该产品的技术转移工作。未来盐酸丁螺环酮片技术转移的成功,将触发“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项目”的相关cGMP验证,对实现公司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具有里程碑意义。募投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有效缓解公司当前面临的产能严重不足的问题,并且通过欧盟EMA及美国FDA认证之后,公司在生产端将有能力承接欧美高端制剂项目,募投项目的成功将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从各个维度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

(四)资本运营方面

秉持敬畏市场、敬畏规则的态度,公司自2017年10月上市以来一直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基本面为价值基石,持续规范运营。2019年上半年公司资本运营重点项目均有所突破。

一是公司上市后首单再融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成功发行,为公司带来募集资金净额29,505.66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项目”中,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五期项目的同时,可支配更多的自有资金投入到新产品的研发,围绕主营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自201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成功上市,到2019年可转债的成功发行,公司已逐步提升资本运营能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优势助力企业更好地发展;另一方面,两次融资均投入同一项目体现了公司专注主营业务、专注细分领域的务实态度。

二是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成功实施,最终向126名激励对象按授予价格10.18元/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48.62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成功实施通过资本市场工具将优秀人才与公司利益绑定,鼓舞了全员士气,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内生式动力。

(五)其他方面

在人才战略实施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人员招聘、激励、考核以及淘汰方面加强管理,创新流程,公司各部门进一步有序开展针对性的人才培训计划,通过公正的遴选标准完成对公司126位优秀员工的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效地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同心协力为公司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文化建设及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努力做好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团、工会的作用,成立了重庆市首个非公党务工作者协会,并由公司董事长游洪涛担任会长;以党建为抓手,促进党员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以工会活动带动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公司努力发挥地方龙头企业资源优势,承担起地方精准扶贫的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面对政治经济行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出的战略及经营方针开展日常运营工作。公司始终坚信目前所面临的环境的变化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公司将秉承“兴民族医药、做中国好药、为健康护航”的企业宗旨,深耕主营业务,期待实现更大发展,以优质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74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于2019年8月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游洪涛、刘小英、王瑛参加现场会议表决;董事杭永禄、游苑逸(Yuanyi You)、梁燕以及独立董事高学敏、王桂华、杨庆英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公司董事长游洪涛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7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80)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7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需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应进行修改,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75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19年8月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开宇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79)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80)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76)。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76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森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度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于2018年7月4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4)。

(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万张,面额为人民币100元/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2019年7月1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债3,00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7,000,000.00元,已由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龙湖支行账号为63116277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3,396.23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056,603.7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263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龙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7月18日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职责,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任何问题。截至目前,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信息披露备忘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上表仅列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IPO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使用完毕,其在本报告期不涉及存放及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77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和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78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6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01,546,200.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75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7月1日,公司已收到12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48.62万股股票授予股款,共计人民币15,129,516.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6,200.00元,余额计人民币13,643,316.00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546,20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401,546,200.0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9年8月)已经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