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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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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36 公司简称:天目湖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固本强身、稳妥发展”的总体思路,以绩效改进与行动力学习为工具,积极推进年度计划下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工作成效良好。

(一)推进重点项目工程,做好项目产品改造升级。

1. 按计划推进御水温泉二期项目一一竹溪谷项目建设。

2. 基于提升游客满意度需求,做好各类小型改扩建项目提升工作。

3. 做好南山竹海索道项目改造的设计与实施方案,开展各类手续办理与商务洽谈工作。

(二)确定对外投资模式,积极落实对外投资项目选择工作。

1. 根据公司确定的战略,基于专业化发展方向,确定了未来对外投资模式。

2. 调研与分析可对外投资项目,积极推进外延准备与调研分析工作。

(三)聚焦经营,突出重点,多维推进。

1. 进行渠道开拓与细分工作。

2. 发挥中心经营价值。

3. 各主体有效推进年度品质提升重点工作。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1.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 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 财政部于 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19-033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孟广才主持,公司应参会董事共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请见另行发布的公告(2019-035)。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19-034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东海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19-035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09.7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50.29万元,用于“天目湖文化演艺及旅游配套综合项目”、“天目湖御水温泉二期项目”和“归还银行贷款”。

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9月21日全部到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苏公W[2017]B14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24,407,344.24元,其中153,399,616.28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项目,71,007,727.96元用于御水温泉二期项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40,752.72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合计122,050.96元,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6,623,192.2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控制和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2017年9月1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不超过18,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18年7月23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8,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5月7日止,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188,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19年5月2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5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10,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御水温泉二期项目。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40,000,000.0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