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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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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及智能视听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多媒体电子产品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交流和处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在光电显示和成像、触控、信息传输和处理、电子电路、人机交互、云计算和大数据、智能视听解决方案等软硬件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和经验,形成了以智能交互平板、电子交互白板、投影机、视频展台等智能交互显示产品为基础,以智能视听解决方案为拓展和延伸的多媒体电子产品业务线,是智能交互显示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聚焦于主业,坚持“自有技术、自有品牌、自主制造、服务教育”的发展思路。

(一)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已于2019年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二)报告期公司的主要经营指标及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2,478.60万元,同比增加11.67%,实现利润总额13,154.32万元,同比增加7.7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262.29万元,同比增加6.58%。报告期内,2019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为8,416.55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4.16%。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计413,058.97万元,负债合计139,967.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71,322.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89%。

(三)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2019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1、教育信息化迈入2.0时代,公司深耕教育行业,致力于推出新时代主流信息化产品

教育信息化经过从无到有的1.0阶段探索实践,以“三通两平台”为核心,改善教育机构基础设施水平,布局设备、软件、内容等产品资源,提升师生技术应用能力,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已初步显现。2018年4月,教育部在国家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到2022年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即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教育信息化迈入2.0时代,将更加注重软件、平台、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建设。2019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的十大战略任务之一就是要加快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建设智能化校园,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并提出确保财政一般预算教育经费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不低于4%。同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也提出以信息化手段服务教育全过程,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构建“互联网+教育”支持服务平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及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保障,为教育信息化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随着《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不断推进,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极大的推动教育形态走向智能化和智慧化。公司顺应潮流,积极研发新一代主流产品。2019年4月28日,公司独家冠名“第76届中国教育装备展”中推出的“智能交互黑板”采用全贴合、纳米电容触控、178°广视角、广色域和蓝光护眼等诸多创新技术,得到市场极大关注。同时,公司还推出“智慧教室”解决方案,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深度融合,由一系列智能交互设备和交互教学软件无缝对接,将教与学充分融合,贯穿课前、课中、课后教学的全流程,为师生带来全新教学体验。

智能交互黑板 智慧教室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国内K12体系内的中小学校销售,2019年开始公司进一步向高校、幼教、培训机构等非K12教育市场拓展。截止2019年6月末,“鸿合HiteVision”智能交互产品累计装机约230万台/套,成为教育信息化领域的知名品牌。与此同时,教育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公司依托Newline的品牌知名度及定制化的产业能力等多重因素,推动境外教育行业的出货量持续上升。

2、海外市场空间巨大,公司力争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

海外的教育市场在政府长期计划支持、学校需求稳定增长的背景下具有良好的前景,市场可拓展范围较大。北美、欧洲和亚洲多国政府重视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先后启动了相关项目并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学校对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的采购和应用,一直是公司重点拓展的战略要地。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的接受度高,产品进入学校的时间早,市场相对成熟,对产品质量和技术的要求高。虽然市场规模相比国内市场较小,但由于销售价格高,因此利润水平较高。整体市场销售量稳定增加,且有较高的更新换代需求。以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对教育信息化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增强。由于其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程度提高和教育信息化投入增多的特点,发展中国家教育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呈上升趋势,新市场的拓展潜力较高。

公司将依托品牌优势、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逐步增强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的市占率。

3、坚持品牌战略,积极开拓国内商显市场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等机构组织需要通过有效通讯协作和交互提升运营效率。智能交互平板产品集成电脑、投影机、触摸屏、电子白板等产品功能,能够满足视频会议、多方通信、共享白板、文件传送、应用程序共享等需求,为用户带来显示、交互、协同的一体化体验。在上游面板行业供应充足、用户年轻化、产品功能不断升级,满足用户体验需求的多重因素推动下,以智能交互平板为核心产品的国内商显市场快速增长。商用智能交互平板在商务办公、政务工作、远程医疗、教育培训等领域越来越受到用户青睐。

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商显新品发布会,将培育多年的国际品牌Newline引入国内市场,Newline品牌将凭借在海外丰富解决方案经验,良好的品牌信誉度和渠道脉络,加速在国内商用平板市场的开拓步伐。Newline的商显市场开发上将突出渠道开发,行业客户开发和网络销售三种模式。2019年7月1日,公司与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推出了“人民日报党建会议屏”,共同开发党建信息化产业。

4、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面对快速发展的行业环境以及不断加剧的行业竞争,公司加大了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核心技术的投入和布局,结合公司“研产一体化”的产业优势,将不断强化产研一体化的研发体系。2019年1月8号,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等共同主导的“笔式人机交互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在“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正式获颁“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9年7月,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软件所共同成立“自然人机交互技术联合实验室”,重点研发面向教育应用等智能交互显示行业的新一代技术。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实力,围绕“自然人机交互”核心技术,提升软硬件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2019年7月11日,公司在广东东莞的超大尺寸薄玻璃物理钢化炉产线成功实现量产。作为公司2019年重点投入,联合攻关,反复试验的关键部件高端制造项目,超大尺寸薄玻璃物理钢化炉产线是公司通过高端制造提高产品性能和品质,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标志之一。

5、公司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

公司将以战略发展为核心,有效利用信息化管控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公司力争在未来两年建立科学的战略管理能力,专业化的组织管控能力,集成的研发能力,精细化的成本控制和财务分析能力,卓越的供应链管理和实施能力以及适应战略发展的人才培养能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京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8月14日增加议案并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鉴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期限。2019年8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王京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3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京先生由于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王京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需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邢修青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邢修青先生,后续公司将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职务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增设副董事长1人,并选举张树江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鉴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张树江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相应修改事项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职务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张树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树江先生由于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张树江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需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职务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增设一至两名副董事长,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择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本公司”、“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北京鸿合新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新线”)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为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 日,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本公司” )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78.0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12.80万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187,405.24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169,158.38万元。

根据《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截至2019年7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078.03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32320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截至2019年7月20日,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5,078.03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5,078.03万元。

(二)关于公司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19年7月20日止,发行费用中人民币2,512.80万元前期已从公司资金账户中支付,因此此次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相关说明

公司已在招股书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78.0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12.80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078.03万元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12.80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未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78.0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12.8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鸿合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32320号),认为:鸿合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9年7月20日止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的反映了鸿合科技截至2019年7月2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鸿合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五)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32320号)。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职务变动的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京先生、公司总经理张树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王京先生由于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王京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因辞去董事长职务导致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尚需要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张树江先生由于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张树江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京先生、张树江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鉴于王京先生目前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期限以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为准。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选举邢修青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相关简历见附件一),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选举张树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相关简历见附件二),鉴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张树江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相应修改事项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王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相关简历见附件三),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人员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查无异议,且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职务变动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职务变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29)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京先生和张树江先生在担任董事长职务和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京先生和张树江先生在任期间所作的工作和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一:邢修青先生简历

邢修青先生,1964年出生,加拿大国籍,住所:香港九龙城区。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系工学学士,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信息处理专业硕士。曾任中国科理高技术企业集团软件工程师,北京鸿合科技公司总经理,鸿合世纪董事长。自2000年起,先后担任鸿合智能董事长、董事;鸿合盛视董事、总经理;鸿合视讯董事;鸿合创新执行董事;鸿合科技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鸿达成董事、新线美国董事长、鸿程亚太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修青先生通过鸿达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07,5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57%。其与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京、邢正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树江就重大事项的决策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经公司查询,邢修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附件二:张树江先生简历

张树江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南京大学大气科学理学学士。曾任北京气象科学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中国科理高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北京鸿合科技公司工程师,鸿合世纪董事、工程师。自2000年起,先后担任鸿合智能董事、董事长;鸿合盛视董事;鸿合视讯董事长、总经理;目击者监事、执行董事及总经理;鸿合窗景及鸿合科技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鸿合创新总经理、鸿合嘉华总经理、鸿合智能总经理、鸿合创想总经理、目击者总经理、鸿程亚太董事长、新线美国董事、鸿程欧洲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树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784,9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23%。其与共同实际控制人邢修青、邢正和王京就重大事项的决策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经公司查询,张树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附件三:王京先生简历

王京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工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中国科理高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北京鸿合科技公司工程师,鸿合世纪董事。自2000年起,先后担任鸿合智能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鸿合盛视董事;鸿合视讯董事;鸿合窗景及鸿合科技有限董事长、总经理;鸿合爱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鸿合创新执行董事、鸿合嘉华执行董事、鸿合智能执行董事、鸿合创想执行董事、鸿合爱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目击者执行董事、鸿程香港董事、新线香港董事、新线美国董事、鸿程亚太董事、鸿程欧洲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578,0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27%,其与共同实际控制人邢修青、邢正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树江就重大事项的决策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经公司查询,王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增设一至两名副董事长,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出,并于2019年8月1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赵红婵女士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078.03万元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12.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6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就鸿合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187,405.24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169,158.38万元。

根据《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截至2019年7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078.03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32320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截至2019年7月20日,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5,078.03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5,078.03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19年7月2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计2,512.8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32320号),对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78.0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12.80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16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078.0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12.80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8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未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78.0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12.8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鸿合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32320号),认为:鸿合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9年7月20日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的反映了鸿合科技截至2019年7月2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鸿合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保荐代表人:

徐 飞 王 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9] 32320号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9年07月20日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9年7月20日止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9年07月2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规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及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及上市决议,并于2019年4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41元。

截至2019年5月1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3,431万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8,187,100.00元,扣除前期已支付保荐费用1,886,792.45元(不含税),剩余承销费用79,540,547.93元(不含税),

扣除本次发行相关的尚未支付承销费用后余额1,718,646,552.07元已通过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分别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上述承销及保荐费用81,427,340.38元(不含税)外,扣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175,963.9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1,583,795.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9] 2683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187,405.24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169,158.38万元。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全部投资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7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07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关于公司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包括“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91,583,795.64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5,175,963.98元。截至2019年07月20日,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中人民币25,128,008.31元前期已从公司资金账户中支付,因此此次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后方可实施。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