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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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19-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19-066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15日,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龙井市公安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龙公(经)冻财字(2019)1027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815-01、02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冻结机关:龙井市公安局

被冻结人: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马投资”)

冻结股份数量:63,987,826股,轮候冻结

被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9年8月15日

冻结终止日:轮候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奔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63,987,8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6%。本次冻结的股份为63,987,826股,占其持股总数100%。

注: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冻结机关:龙井市公安局

被冻结人: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颐实业”)

冻结股份数量:232,136,752股,轮候冻结

被冻结股份: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9年8月15日

冻结终止日:轮候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嘉颐实业持有公司股份232,136,7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59%。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32,136,752股,占其持股总数100%。

注: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三)冻结机关:龙井市公安局

被冻结人: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和黄金”)

冻结股份数量:15,440,406股,轮候冻结

被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9年8月15日

冻结终止日:轮候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颐和黄金持有公司股份15,440,4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0%。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15,440,406股,占其持股总数100%。

注: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在收到上述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就上述事项向公司股东奔马投资及其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公司大股东嘉颐实业发函询问此事项。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股东关于此事项的回复。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因公司尚不知晓上述冻结事项产生的原因,因此暂无法确定上述冻结事项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目前公司除黄金业务停顿外,秋林百货(商品零售)及子公司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