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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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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19-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19-063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包括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温惠群女士、高淑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向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温惠群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5月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汽车与拖拉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于2001年5月至2013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1年5月至2013年9月任惠州市华阳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总监;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惠州市大越第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温惠群女士持有惠州市大越第二投资有限公司10.18%的股份,惠州市大越第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13.85%的股权,温惠群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温惠群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在公司间接股东惠州市大越第二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温惠群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淑萍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9月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经济师;2010年至今就职于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副总裁;现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淑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是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高淑萍女士在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裁,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淑萍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5日15:00至2019年9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邹淦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京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元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吴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李道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孙永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魏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毛蕴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罗中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温惠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高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1至议案3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获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及其他相关公告。

议案2、议案3、议案4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9月4日上午9:30-11:30,14:00-16:30;

(2)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4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6007;传真号码:0752-2556885。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翠翠;

联系电话、传真:0752-2556885;

联系电子邮箱:adayo-foryou@foryougrou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6”,投票简称为“华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议案2、议案3、议案4),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请在对应议案“表决意见”栏处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如果本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9月4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