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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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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37 公司简称:浪莎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回顾与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凝聚主业,聚集产品,顺应消费需求新变化,继续积极探索品牌创新商业模式,做好渠道品牌经营工作。2019年1-6月完成营业收入12,337.91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49%;实现净利润905.2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11% 。2019年6月30日资产总计6.88亿元,净资产4.97亿元,每股净资产5.12元。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的说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针织內衣、针织面料的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投资管理咨询。 3、2019年下半年主要工作与措施

(1)聚集产品,提升公司品牌核心竞争力。2019年下半年公司要继续通过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严格考核机制,明确公司各事业部和管理岗位人员的责任和权益,强化管理,立足内衣品牌建设,实现公司品牌经营型企业转型再升级。一是加强全渠道营销网略的优化建设以及门店的稳步扩张。二是公司要在整合、优化、提升销售渠道,集中优势资源在产品展示、卖场布局等方面进行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使“浪莎内衣”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2)注重创新和协调发展的企业格局,强化创新和协调发展意识。要始终如一按照浪莎内衣品牌第一、质量第一、市场第一的目标,强化品牌建设,全面提升浪莎内衣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一是继续对线上线下、电购、商超等加大开发推广,通过整体策划,将电子商务平台与各类现有网络平台相结合,通过跨平台多店铺的运营模式,实现公司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消费体验。二是积极探索品牌创新商业模式,做好渠道品牌经营工作,充分发挥“浪莎品牌”效应成为移动电商发展的主要动力。三是提升浪莎内衣品牌影响力,继续通过联营方式、合作方式、输出方式等与供应商、客户合作,利用浪莎品牌,开发内衣延伸产品,增加公司产品品种,提高产品附加值,继续扩大公司产品销售量。

(3)做好新产品研发工作,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A、强调以自主研发作为技术进步驱动力,通过产品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新产品的不断开发,提高浪莎内衣产品舒适度和功能性,降低生产损耗率,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B、继续利用企业外部科研机构的研究力量,加强校企、院企合作,充分发挥外部研究机构在前沿技术开发上的实力,将其迅速转化为公司可利用的生产力。并在技术合作过程中,进一步促进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加强。同时,2019年4月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内衣委员会授予浪莎内衣公司“2018中国内衣行业年度品牌”和“2018中国内衣行业创新企业”。因此,2019年下半年公司要继续专注产品深度研发及科技创新,培养科研人才梯队,使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更具市场竞争力和创造力。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应会计报表项目变动详见“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财政部于 2019年4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编制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翁荣弟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9-019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在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于2019年8月7日以微信和电子邮件形式书面通知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翁荣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7名董事审议,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以下: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8月2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时公告“临2019-021”号。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9-020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在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筱斐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中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在规定时间披露前,未发现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公司依据相关政策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9-02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结论意见和独立意见。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的影响:本次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报表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 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通知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报表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根据《通知》的规定,公司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结论性意见

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