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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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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76 公司简称:中国巨石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形势仍旧错综复杂,宏观经济增长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公司所在的玻纤行业由于受2018年产能快速集中扩张以及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在“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高质量发展目标引领下,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聚焦提质降本增效,充分发挥规模化优势,突出抓好生产经营、结构调整、管理提升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呈现出稳中有进的发展趋势。

2019年上半年,公司重点工作开展如下:

1、生产经营有作为

2019年上半年,公司在产能大幅提升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规模化、协同化优势,以智能工厂为载体,从“人机物料法”五个方面狠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生产工艺管控全面优化,各分厂开机率保持高位稳定,生产效率持续改进。美国项目如期点火投产,生产运行稳步开展;印度项目扎实推进,开工在即;成都公司整厂搬迁有序进行。

2、结构调整有亮点

公司努力以结构调整为核心,以提效降本为导向,以量价兼顾为宗旨,抓好产销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保持生产经营稳定增长。持续优化销售结构和生产结构,坚定不移走高端路线,充分发挥优势产能作用,大力提升高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高精尖产品、高端市场、高端客户及制品比例,瞄准新的发展趋势,确立新的增长目标,促进效益稳定提升。

3、管理水平有提升

公司深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核心管理水平,实现管理出效率、管理出效益。系统推进全面质量管理,不断完善质量考核体系,推动提升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切实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做好顶层设计,强化集中管控,不断完善和优化体制科学、机制灵活、权责明确的管控体系,梳理好集权、分权与授权管理,管理效率和反应速度得到有效提升。

4、队伍建设有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完善以业务与客户为导向的管理机制;推进人才发展平台建设,并尝试双职位制度;实施薪酬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市场化和分级自主管理的收入分配机制;优化一线招工方法,积极开展工程建设、质量体系、采购招标、财务管理等专场培训。同时,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围绕“三建工作法”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根据其相关规定无需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对首次执行以上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开始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详见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详见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34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7,918,705.88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日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中尚需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或者质保金等全部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将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必要时,总经理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宜。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用途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35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学安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本人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7,918,705.88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日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中尚需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或者质保金等全部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将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必要时,总经理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宜。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用途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3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编制财务报告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9年4月起,财政部陆续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结合通知要求,公司拟对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2019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相关规定执行。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通知》要求,对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主要变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财会〔2018〕15号”整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进行了复原,即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3)明确“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 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4)明确“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5)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应收款项融资”。

(6)新增与新租赁准则有关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项目。

(7)明确“应收利息”和“应付利息”项目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8)明确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贷款承诺、财务担保合同等项目计提的损失准备,应当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填列。

2、利润表

(1)将“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自“其他收益”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不再包含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

(2)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自“其他收益”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列于“资产减值损失”之前。

(3)投资收益其中项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增加列项目“专项储备”,并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的内容进行了说明。

(2)对“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反映的内容进行了说明。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新增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适用范围的规定,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货币性资产”的定义。

2、明确了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收入准则、涉及金融资产的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与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3、对于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确认时点进行专门规范,明确了资产确认与终止确认需要分别考虑,对换入资产的确认和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规定了明确的处理原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三)债务重组

1、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前提,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扩大了适用范围。

2、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外的受让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由“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修改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损益为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再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

3、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及债务人对重组的债权债务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需要分别确定重组债权的公允价值、受让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业务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相关业务,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3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1号)核准,公司2015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96,652股,发行价为20.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9,999,997.7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人民币56,554,619.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3,445,378.38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5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直接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7,858,369.62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人民币3,878,088,790.85元,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集资理财收入)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28,796,094.45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0,879,168.65元,包括以下两部分:(1)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3,999,752.62元;(2)存放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879,416.03元(该部分款项拟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及理财收入人民币114,333,948.61元,支付结算手续费为人民币15,273.0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5月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21,764,429.0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5718号《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意见。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7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授权到期后一年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授权到期后一年内(即2018年12月15日-2019年12月14日),可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5,5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报告期内共确认理财产品利息收入人民币1,215,110.73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意见。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928,796,094.45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合计208,704,749.69 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件一: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一: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3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

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节余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31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896,6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6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997.7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3,445,378.38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502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928,796,094.4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合计208,704,749.69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7月31日, 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人民币3,881,049,174.82元,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28,796,094.45元,支付结算手续费用为人民币15,351.84元,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及理财收入人民币114,333,948.61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7,918,705.88元,其存放及去向包括:(1)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1,039,314.66元;(2)存放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879,391.22元(该部分款项拟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7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投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7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正常投入使用,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81,049,174.8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2019年7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19年7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存放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公司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工程成本,控制和减少了项目实施费用。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7,918,705.88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日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中尚需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或者质保金等全部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节省托管费用,公司拟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必要时,总经理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宜。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用途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所投资的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正常投入使用,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尚需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将由公司自有资金划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有利于方便账户管理,节省托管费用。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正常投入使用,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在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注销。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正常投入使用,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同意在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注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4、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巨石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3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2、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本次分别为为巨石集团担保50,000万元、20,000万元,中国巨石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573,200万元;

2、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九江担保30,000万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九江担保135,000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1,190,493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1)担保协议总额:5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5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2)担保协议总额:2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2、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3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2年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柴桑支行

巨石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九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柴桑支行申请的3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2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为2,471,561.1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58,540.5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213,020.55万元人民币,2018年净利润238,305.5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0.92%。

2、巨石九江

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70,6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储培根;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九江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23,265.5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73,982.8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9,282.66万元人民币,2018年净利润25,765.3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3.82%。

三、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2019年(自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由巨石集团为其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和9.5亿美元。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合计为119.05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65%。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