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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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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38 公司简称:诺邦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提经营效率,稳核心业务,应对经济挑战”的年度主题思想,牢牢把握核心业务与市场需求,以提效来增效,公司各项业务和效益都取得了较快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23%。

1、产业链有效整合,公司盈利稳步增长

公司努力打造集非织造材料和制品于一体的品牌企业,邦怡科技着重干巾业务,杭州国光着重湿巾业务,共同依托公司的水刺非织造材料优势,使公司实现干巾和湿巾业务领域互补,延伸公司产业链,提升行业影响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较去年同期增长。

2、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上半年,公司完成了年产15000吨产业用水刺复合非织造材料项目的安装与调试,现已投入试生产;纳奇科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年底前将进行新生产线的安装与调试;邦怡新车间的投入与使用,向打造国内一流干巾生产企业迈进。

3、生产技术革新,增产量,降成本

上半年,通过生产与设备的技术革新,产量同比增长,产品合格率与设备完好率有显著提升,生产成本和能耗都有所降低。下半年将继续推进设备技术改造及节能降耗工作,加强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效率。

4、新线、新产品、新项目的推广

上半年,无论是卷材还是湿巾和干巾,销售都取得了较好的增长。下半年将继续开拓国内外市场,重点攻坚新线、新产品、新项目的推广工作。

5、职能系统稳步推进

上半年,建立健全公司各层级、各模块的全方位激励机制,并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上取得突破性成果,降本取得明显效益,下半年将继续坚持并不断深挖潜能以降本增效。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上述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该会计政

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该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无需重述2018年度可比报表数据,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会[2019]6号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财会[2019]8号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执行该准则在报告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财会[2019]9号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执行该准则在报告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号)核准,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1元,共计募集资金39,9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89.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14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763.1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33.86万元。2019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494.78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7.20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083.2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余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原募投项目“年产5,000 吨水刺复合环保非织造材料技改项目”变更为“多功能复合生产线技改项目”和“高端清洁水刺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额为4,845.00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 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详见《诺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2019年半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金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授权额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原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水刺复合环保非织造材料技改项目”变更: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对于产品的需求和定位也在不断更新,原“年产5,000吨水刺复合环保非织造材料技改项目”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市场需求和今后市场前景的发展。期间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该技改项目生产工艺进行了改进,通过工艺改进涉足有色纤维高端市场,提升了生产产品的经济效益。同时,公司正逐步调整业务结构,合理资源配置,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谨慎研究,公司确认“年产 5,000 吨水刺复合环保非织造材料技改项目”进一步大量投入资金已没有必要,公司决将其变更为“多功能复合生产线技改项目”和“高端清洁水刺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详见《诺邦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3)。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7年5月16日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详见《诺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及《诺邦股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2)、原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产业用水刺复合非织造材料项目”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主要系工艺流程及产品,将原湿法成网水刺工艺变为双梳理成网水刺工艺,其产品从原湿法产品变为卫生用水刺复合保湿功能湿巾材料和医疗用水刺复合抑菌湿巾材料。详见《诺邦股份关于年产15,000吨产业用水刺复合非织造材料项目部分内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于2018年3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3月22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详见《诺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及《诺邦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3)、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主要系公司为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将利用现有行政研发综合楼,增拨约4000平方米研发场地给研发中心进行重新改造装修,不再单独建设新的研发中心大楼,新建研发中心布置有办公间、实验室和试验生产车间,研发中心总占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原建设用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另行规划。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5月15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详见《诺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及《诺邦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详见本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22日,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财政部于2018 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

2.会计准则修订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 8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该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文”), 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该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新增“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 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 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 额分析填列。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对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 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 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 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变 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 债权人作出让步,将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 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在附注的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 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 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 增加额的披露。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文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在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达路8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资料已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任建华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诺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诺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诺邦股份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在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达路8号公司2号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资料已于2019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富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诺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诺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诺邦股份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8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达路8号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任建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王玉女士、李旭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伟国先生出席本次出席;公司副总经理傅启才先生、副总经理钟伟成先生、财务总监陆年芬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金诺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杰、任富佳、任建永。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洁、张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诺邦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诺邦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