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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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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226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货币市场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6日。本基金认购将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以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3、本基金发售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4、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本公司同时开通网上开户功能,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查询。

5、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完成,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6、本基金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7、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本基金最高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200亿元。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T日),若预计T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A类份额和B类份额合并计算,下同)接近、达到或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可于次日提前结束募集,自次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200亿元。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不超过20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超过200亿元,基金管理人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T日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200亿元-募集首日起至T-1日全部有效认购总金额)/T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T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T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上述公式中的有效认购金额均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募集期内发生比例配售,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结束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9、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8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88-9918)或销售机构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为浮动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利率风险、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基金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公司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初始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初始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投资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汇鑫货币。汇添富汇鑫货币A,基金代码:007868, 汇添富汇鑫货币B,基金代码:007869)

(二)基金类型与类别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五)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六)募集目标

本基金最高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200亿元。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T日),若预计T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A类份额和B类份额合并计算,下同)接近、达到或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可于次日提前结束募集,自次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200亿元。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不超过20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超过200亿元,基金管理人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T日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200亿元-募集首日起至T-1日全部有效认购总金额)/T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T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T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上述公式中的有效认购金额均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募集期内发生比例配售,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结束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七)销售机构

一、汇添富汇鑫货币A类份额

1、代销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汇添富汇鑫货币B类份额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93

传真:(021)50199035或(021)50199036

联系人: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邮箱:guitai@htffund.com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代销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八)基金募集期与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停止发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6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九)基金份额的折算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等于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的100份,且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净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因尾数处理而产生的损益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十)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计提不同的销售服务费。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基金费用请详见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的数额限制、分类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或者停止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之日前基金管理人需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十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十三)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若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投资人。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其他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公开发售。投资者还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网上交易开通流程、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二)认购受理: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6日期间,销售网点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三)资金缴纳:投资者须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后,方可进行基金认购。

(四)份额确认: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应在T+2日到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五)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传真委托、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认购。

(六)本基金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七)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认购份额,归基金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三、认购费用及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本金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认购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利息认购份额

上述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利息折份额时,小数点后第三位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例:假定某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300元。则其可得到的该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本金认购份额=1,000,000/1.00=1,000,000.00份

利息认购份额=300/1.00=300.00份

认购份额=1,000,000.00+300.00=1,000,30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1,000,300.00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四、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2、投资者可以使用银行转账、本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认(申)购缴款、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资金退款的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

5、机构投资者如需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基金,请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或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下载开户、认购申请表单及相关资料。

6、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格式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1)投资者可以到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选择在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投资者应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将获得基金交易账号。

(3)机构投资者:填写《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加盖机构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2)加盖机构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基金授权委托书》;

4)加盖机构公章的《预留印鉴卡》;

5)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6)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7)加盖公章的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8)加盖公章的预留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申请,可于T+2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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