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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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58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医疗改革持续深化,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企业发展的需求,哈三联紧紧围绕战略目标以及核心任务,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加大产品布局与推广,牢固树立质量发展观,精细管理,严控成本,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0%。

2019年上半年,公司工作进展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加快布局,深挖市场,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加快建设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四大销售办事处,强化部门职责,完成重点产品的客户梳理。与此同时,进一步推进米氮平、自排瓶及治疗性输液等产品的挂网和推广工作,利用自排瓶优势以及塑料安瓿瓶作为国内独家包材并受专利保护的优势,加大拓展力度,提升市场竞争力。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的研发和申报,创新研发取得新突破。

2019年上半年,公司各研发创新平台继续坚持“仿创结合”的研发战略开展工作。短中期战略方面,加快推进注射剂类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注射剂包装升级等项目工作,目前在研项目近70余项,完成了7个品种的注册申报,已获得3个品种5个品规塑料包装类产品的生产批准,丰富了公司塑料安瓿产品管线。长期发展战略方面,继续布局发力一类新药自主研发,打造自主研发创新体系平台,为企业持续创新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3、加强管理,防范风险,质量管理向国际化进阶。

全面推行OEC管理,加强从原辅料采购到生产,从产品销售再到市场终端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成立国际认证办公室,开展GMP国际认证和原料药、制剂的国际注册,并与先进企业对标学习,加快质量管理向国际化进阶的步伐。

4、精细管理,严控成本,为企业创造利润提供保障。

优化生产内部工作流程,通过合理统筹、加大成本和绩效考核管理等措施,提升了生产工作效率。上半年,公司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其中医疗器械、化妆品的销量较去年实现大幅增长,业绩贡献显著。

5、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回购计划,积极回报投资者。

报告期内,公司对投资者回报高度重视,秉承“持续发展兼顾投资者回报”的分享理念,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派发现金红利202,532,838.95元。同时,公司对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积极实施回购计划,截至公告签署日,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累计成交金额82,865,742.02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根据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按照该通知中“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编制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分别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准则和 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5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于2019年8月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总经理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8月 21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5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于2019年8月1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丛学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及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 8月 21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6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

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