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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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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03 公司简称:中持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面对经济形势和行业环境的多样化,公司始终以“创造安全、舒适、可持续的环境”为使命,帮助中国中小城市客户管好市政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这“两桶水”,以“两桶水”为纽带,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提供环境综合治理与管理服务,持续改善地方水环境并控制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系统创造环境价值,助力中小城市实现环境梦。

公司以“技术领先、客户体验、合作伙伴”为发展原则,围绕年度经营目标,重视区域经营,2019年上半年取得了稳健的经营业绩。“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战略成果初现,通过严格管控新获取业务质量,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均显著改善,经营质量明显提高。非运营项目在手订单额超过7亿元,其中约40%为工业类项目,预计将为2019年下半年及2020年公司业绩持续作出贡献;在建运营项目日均设计处理规模超过20万吨,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将显著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规模,有助于公司运营服务业务进一步发挥规模效应,并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入。

(一)坚持区域经营,重视客户体验

在客户价值的时代,公司通过构建本地化服务团队,将公司的供给与客户的需求高度结合,贴近客户,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服务,追求极致的客户体验,围绕区域中心拓展业务,形成区域业务的良性发展,河南、河北区域的规模效应逐渐凸显。

2019年上半年,河南区域先后获得汤阴县农村“厕所革命”2018年78个村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运营总承包项目、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EPC)项目、息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等多个重要项目,巩固公司在河南区域的优势,强化区域龙头地位,同时带来了农村综合环境治理业务领域的突破。

京津冀区域,公司通过廊坊市安次区龙河(东张务闸-冀津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良好的示范效应,先后获得了廊坊市安次区老龙河及龙河(北昌橡胶坝-东张务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和廊坊市广阳区龙河及干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龙河、九干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实现理论与实践的高效转化,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领域的优势和业绩。通过贴近服务清河区域,在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清河县北区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等的基础上获得清河县连庄镇污水管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和清河县污泥集中干化处理系统委托运营项目,这是区域客户对公司服务的认可。

(二)关注工业园区及工业业务,追求技术领先

公司研判工业园区及工业业务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并且公司技术优势、运营经验与工业污水处理业务的技术密集、依赖经验、业务门槛高等特点高度符合,因此,公司确定了重点发展工业园区及工业业务的战略。

2019年上半年,公司各区域持续获得工业领域项目,工业园区及工业业务合同额近3元,占公司非运营项目合同总额比例约40%。其中公司子公司南资环保利用其在有毒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领域、污泥减量无害化处理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在化工等行业已经建立的渠道和口碑,继续实现稳健经营,上半年新增合同额8,000多万元。此外,公司进一步将工业园区综合环境服务(IES)模式应用于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EPC)项目、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等,实现“技术可持续、财政可持续和管理可持续”。

(三)内生和外延相结合,链接合作伙伴

公司继续通过内生和外延增长不断增加业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通过设立、参股等方式布局环境服务细分领域,在环保技术产品、环境工程配套等方向积极布局,完善公司业务板块和产业链,增强协同效应,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环保服务能力。

在内部发展方面,公司进一步完善经营布局、加强客户端建设,增加区域的经营力量,构建本地化、专业化的团队,吸引优秀人才,引进新的团队力量。通过区域市场拓展和团队协同合作,取得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项目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实现西北区域优质水资产业务突破,公司将以此项目为标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西北区域各项业务的多元发展。

在外部合作方面,公司积极需求合作伙伴,通过与区域相关领域龙头企业合作,获得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此项目采用EPC+O模式,是公司经营模式的新尝试。此外,公司积极与科研机构合作,参与课题研究,公司新承担十三五水专项“京津冀地下水污染特征识别与系统防治研究”课题等多个课题。同时,公司积极与行业协会合作,参与行业展览、会议等,学习交流,推广企业价值。

2019年下半年,公司将加强已签约合同的实施和管理,严控项目质量、进度和成本,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公司赢得良好的市场口碑。同时,公司将继续坚持使命,以动态、全局的视野识别环境问题,以创新的理念解决环境问题,积极参与环境建设,利用自身技术、模式、业务、产品优势,以“稳增长、慎投资、健康经营、创新发展”为原则,持续开拓业务市场,实现经营目标。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2017年3月,财政部印发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财政部印发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上述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国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9-058号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和会计科目进行变更。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9-057号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申请贷款伍仟万元整,期限壹年,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江苏南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质押给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同意公司办理上述融资事项相关协议的公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昌敏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业务、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业务、技术产品销售业务经营数据

2019年1-6月,公司新签订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业务、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业务和技术产品销售业务的合同总额(合同总额根据当期签订合同中约定金额统计,部分已签订合同中合同金额为暂估价,合同约定项目实施完成后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部分已签订合同中未约定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为7.2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1亿元,增幅66.89%。

二、公司运营服务业务经营数据

2019年1-6月各地区污水处理量和均价如下: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持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33号)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9,5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88元,募集资金总额253,021,8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001,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020,16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55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2017年1-12月使用募集资金121,322,696.89元(含用募集资金33,684,000.0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8年1-12月使用募集资金52,697,463.11元,2019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9,000,0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3,020,16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076.9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鉴于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陆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注销。公司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时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4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684,000.0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清河县北区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20,630,000.00元,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技术改造项目13,054,000.00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440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金额为33,680,000.00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49,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3日,归还至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为77010122000707008的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2018-041号公告。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4,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3日,归还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为77010122000707008的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2019-030号公告。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和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和23,220,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1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提供委托贷款1,700.00万元和3,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上述委托贷款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安阳中持实缴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18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正定中持实缴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宁晋中持出资3,9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9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变更原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现场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49,000,000.00元用于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PPP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1 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清河县北区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由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项目和清河县洗绒洗毛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站项目两部分组成)未能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因为环保监管趋严导致清河县洗绒洗毛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站项目的部分上游企业关停,进而导致进水量减少,与预期水量存在差异,从而导致项目收入低于预期。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